详细介绍 |
广东交通科研基地项目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及配合施工过程相关服务,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广东交通科研基地项目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
1.2.2 工程位置:广州市黄埔区茅岗路848号。
1.2.3 工程范围: 计划建设综合大楼一栋,单体建筑面积约32932平方米(其中地下面积约7311平方米),计容面积25776平方米。主要建设教育科研及配套用房(裙楼及塔楼)以及建设人防地下室和车库等
1.2.4 规划用地文件: / 。
1.2.5 项目批准文件: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编号:2016-440112-82-03-009580)。
1.2.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
1.2.7 工程费用限额:投资总额:人民币2704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420.78 万元。
1.2.8 招标内容: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期间图纸修改及相关配合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工程勘察,方案设计优化,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智能化、人防、消防、道路、绿化、节能、绿色建筑及室内装修等专业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编制概算和施工图预算,配合办理勘察报告评审、方案报建、初步设计审查、各专业报建、施工图审查、绿色建筑及节能备案等并确保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负责现场技术指导、协调、变更等服务工作,并对施工单位深化设计成果进行审核、确认,负责竣工图审核和完善等工作,配合施工招投标、后期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作。本项目已完成方案设计。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2017 年9月,竣工日期为2020 年7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广州市科城规划勘测技术有限公司(可研)、广州市设计院(方案设计)。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已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工程师且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附录3
1.4.7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1.4.8 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名单中(期限内)。
1.4.9 投标人应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主办方和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交),以证明近三年均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格式自定,须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加盖公章,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有效)。
1.5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开标时间
1.5.1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 8 月 2 日9 时30 分至2017年 8 月 8 日 16 时00 分。公告期间,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报名时间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不少于5个工作日)。
1.5.2 本项目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 8 月2 日至2017年 8 月 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由招标代理开具收据。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⑴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⑵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及盖有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
1.5.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4 投标文件的递交
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8月 29 日10 时00 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⑵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5.5 开标时间:2017年8 月 29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5.6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人不足5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
⑴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⑵依法重新招标。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招标人不统一安排,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1.6.2 集合地点:投标人自行前往项目所在地考察。
1.7 费用
1.7.1 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12.6 万元。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408.18万元。
1.7.3 本工程设不设中标单位经济补偿。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勘察设计合同生效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优化和概算);初步设计报建完成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其中,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1.8.2 勘察工期:中标人应在勘察设计合同生效后20个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工
电话: 020-28180128-605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茅岗路828号广州机械研究院内22号楼一楼
1.9.7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投标监管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0700、广州市黄埔区茅岗路828号广州机械研究院内22号楼一楼
1.10.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180128-605
1.10.4 传真号码:020-28180118
1.10.5 电子邮箱:1007105902@qq.com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510000 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52号大院9号楼12楼
1.11.3 电话(手机)号码:020-37871723
1.11.4 传真号码: 020-38377376
1.11.5电子邮箱:gdjhgl@163.com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2.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12.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076
1.12.4 传真号码: 020-28866141
1.12.5 网址:http://www.gzggzy.cn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3.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1.13.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211
1.13.4 传真号码: 020-28866203
1.13.5 网址:http://www.gzzbb.gz.cn
信息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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