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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整体搬迁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7-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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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湖南  安化县 工程类别 监理&项目管理总承包
工程规模 30765   平方米 工程投资 1759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7-08-11
详细介绍 安化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整体搬迁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化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整体搬迁项目安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化改[2017]55号文件批复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资金和单位自筹,招标人(项目建设单位)为安化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安化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整体搬迁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
2.3 建设地点:安化县东坪镇城南区。
2.4 建设规模:安化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整体搬迁项目建筑面积约为30765平方米,包括综合楼约为17617平方米,综合楼裙房A建筑面积约为1573平方米,综合楼裙房B建筑面积约为1575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为10100平方米及本项目的相关绿化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约17590.40万元。
2.5 工期要求:施工工期为600日历天。中标人在与招标人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45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
2.6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要求保修。
2.8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除医疗和医用设备及用品、信息化平台、办公设备及用品),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等。
其中:勘察内容主要包括: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及施工勘察,包括方案阶段及初步设计阶段放样、现状复核等),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 设计内容主要包括总图、建筑、结构、道路、给排水、绿化、电气、消防、装修、暖通燃气、垃圾处理系统等设计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  施工内容主要包括综合服务楼主楼和裙房A、B建筑的施工、地下停车场、围墙、项目区内道路、场地硬化及土石方、垃圾处理设施、供配电、给排水、污水处理、绿化、装饰工程、预算编制、消防等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同时包括购置电梯、传呼对讲系统、暖通系统、净化系统、中心给氧装置(包括高压氧仓场地及相关设备)等适用于医疗用房各指标要求的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根据建设单位要求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登记证;
3.2投标申请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
3.3拟承担本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建筑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拟任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部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
3.3.1拟任设计部项目人员,设计负责人1人,其他设计人员至少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造价等专业负责人,须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证书,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3.3.2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要求配备,最低配备为6人,即施工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另须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3.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无行贿行为记录、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设计、施工质量事故等情况。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
4.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投标人法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湖南省外企业须由法定代表人到场获取招标文件)于2017年08月07日至08月 11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时执以下资料原件到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化项目部(地址:安化县东坪镇水韵山城5-1218,18673739939黄先生)进行现场报名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报名时递交,售后不退。
(1)单独投标单位(或联合体各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2)投标单位(或联合体各方)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技术负责人的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学历证书、其他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证书,安全员还应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设计项目负责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建筑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和其他各专业设计负责人(至少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造价等专业负责人)的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证书。
(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和设计项目部人员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由投标单位购买了劳动保障部门的社保证明。
(7)湖南省外企业提供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查询结果(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以上所有报名资料(或证书)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套,复印件要求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人唯一法定名称的红色原始公章,冠以法定名称以外的其他印章一律不予受理。
4.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在规定时间前将疑问发送至54264405@QQ.COM邮箱,逾时不予受理(请注明项目名称,未注明项目名称的答疑,招标人可以不予回复);答疑文件中如修改或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发布。如修改或澄清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发布,敬请留意,恕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 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09月 07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化县分中心(安化县城南区华鑫广场办公楼五楼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湖南省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湖南省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
9.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第六十一条,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依法处理责任人;
10.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10.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投诉处理的有关名词解释:投标人:是指投标截止前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其他利害关系人: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或招标人允许的分包人。第二十二条……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第四十四条……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0.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书中增加以下内容:“非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依法投诉,请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10.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10.6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单位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之日止,不得更换和撤离项目负责人。对擅自更换或撤离的,按骗取中标处理,其中标结果无效,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施工项目部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应保持稳定。中标单位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之日止,不得擅自更换和撤离关键岗位人员;
10.7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10.8招标人保留调整施工工程量的权利;
10.9 投标保证金的到帐时间以银行出具的凭证为准。投标保证金的到帐时间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截止时间的投标单位,其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招标人予以退还。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安化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与造价管理办公室,电话:0737-7299345。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安化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安化县妇幼保健院)
地 址: 安化县东坪镇沿江路21号。
联系人: 邓见华
电 话: 0737-291512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469号华雅国际财富大厦906室
联系人:罗女士
电话:0731-82255989  

信息来源: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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