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洞头至庆元公路青田北岸至湖边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洞头至庆元公路青田北岸至湖边段改建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由青田县政府以青政办发[2017]27号文批准建设,已列入2017年政府性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建设资金由省厅补助及地方自筹,青田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业主(下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金丽温高速公路青田互通出口,与青田互通连接线相接,之后路线沿老路进行布设,途经黄浦、北岸、沙湾,在K1+970处沿老路下穿金丽温高速桥,在三溪口电站大坝下游670m处设置三溪口大桥跨越瓯江,与330国道相交,并利用330国道与在建的湖边至巨浦公路相接,终点桩号K2+793。路线全长2.793km,桥梁590m/3座,其中大桥490m/1座,中桥100m/2座;涵洞6道;平交2处。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9715.956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14238.2049万元)。
本项目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60km/h,设计荷载公路-Ⅰ级;路基宽度17m。桥下通航界限,按Ⅳ航道标准。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范围: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安全设施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等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用图纸、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及相关科研(如需要)、专题报告等全部工作。
勘察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15份;
(1)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1个月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20份;
(2)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1个月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详勘、定测报告送审稿20份;
(3)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陆续提交各专题研究报告(如有)送审稿20份;
(4)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1个月内,提交主体土建工程(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及交叉等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20份;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提供;
(5)在收到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设计人应在15天内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和专题研究报告最终稿各20份,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20份;
(6)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
(7)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15天内完成;
(8)施工现场配合期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全程服务;缺陷责任期2年。
设计人还应向招标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一份,各阶段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的电子版一份。设计人应按照发出的技术联系单更新施工图设计,并在工程交(竣)工时,提供全套的变更施工图设计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并具有同类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且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设计资质应为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乙级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设计资质企业名录相符,对未列入上述名录或单位名称与上述名录不符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含工可资料)将于 2017年08月04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ssggzy.com)、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qtzfcg.gov.cn)上发布并供下载。
4.2 招标文件编制工本费每份为人民币5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4.3 投标人在2017年08月24日09时30分前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陆万元整。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其缴纳注意事项如下: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若投标人用其它方式提交的一律不予认可。
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1、基本账户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与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的信息完全一致、2、银行保函有效期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银行保函开具对象为青田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3、银行保函原件由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一起递交予招标人。
4、银行保函格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工程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08月24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青田县鹤城街道塔山路101号6楼交易大厅),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按中心有关规定缴纳席位费。
5.3招标人定于2017年08月24日09时3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如是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须正反双面复印)原件核查;如是授权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须正反双面复印)、授权委托书、公证书原件核查,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ssggzy.com)、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http://www.qtzfcg.gov.cn)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会议纪要栏(网址:http://www.qtzfcg.gov.cn/gcjs/hyjy/)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一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青田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田县鹤城街道龙津路57号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灯彩街创美华彩国际6-2103
邮政编码:323900
邮政编码:310030
联 系 人:罗大红
联 系 人:俞祎(13588408817)
电 话:0578-6839551
电话:0571-87083665
传 真:0578-6822356
传真:0571-87083665
信息来源:浙江招标投标网(http://www.zjbid.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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