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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大碶宝山路南、规划二路西地块项目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6-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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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liminghua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浙江  宁波市北仑区 工程类别 建筑设计
工程规模 2   公顷 工程投资 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6-06-27
详细介绍
北仑大碶宝山路南、规划二路西地块项目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6-095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北仑大碶宝山路南、规划二路西地块项目
    建设单位(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征地拆迁办公室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后)批准机关:/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拨款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北仑区中心城西南片区,东至:规划二路;南至:规划三路;西至:规划一路;北至:宝山路。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用地面积2.5338公顷。
    招标范围: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并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完成中标方案的优化、深化及细化。内容包括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人防、建筑节能、环保、消防、楼宇智能化及通讯系统等。
    招标标段数:1
    方案设计费:约55万元
    方案设计周期: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投标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方案设计能力。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0.00元,售后不退。
    4.2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6月22日 08:30至2016年06月27日 23:59(北京时间),登录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www.blztb.gov.cn)进入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网上投标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1万元。
    5.2 在2016年07月11日 14:30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按照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仑区招投标中心《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操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仑招中[2012]8号)》和2013年4月27日印发的对上述暂行办法作个别修改的函(详见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通过投标人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向“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单笔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收款人: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建行宁波北仑支行,账号:33101984136050501959),并经上述专户开户银行确认已在2016年07月11日 14:30前收入该专户。

上述专户收到投标保证金款项的,不开具“收款收据”。
5.3提交投标保证金办理转账或汇款时,须在转账或汇款用途栏上注明“建设工程”;未注明“建设工程”或注明错误的,该投标保证金无效!
5.4在2016年07月12日 14:30前,应通过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登录【网上投标系统】,按如下路径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与对应项目标段进行绑定操作:
选中[网上报名]页签—>在{已报名项目列表}中选定对应项目,点击[绑定]按钮—>进入对应项目网上报名页面,找准{投标保证金提交及绑定情况}列表—>选定相应标段,对绑定投标保证金进行[确认]操作。
在2016年07月12日 14:30前,未成功操作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与对应项目标段绑定的,该投标保证金无效。
5.5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应当通过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登录【网上投标系统】选中[退还保证金申请]页签,按如下操作:
(1)在{已与项目绑定的可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列表中,对按规定可退还的投标保证金进行退还[申请]操作,确认、打印《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书》(不需另行开具“收款收据”),向招投标中心保证金收退服务窗口办理退款手续。
(2)在{尚未与项目绑定的也可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列表中,对已到达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且尚未与对应项目标段绑定的具体款项,如确定申请退还,请进行退还[申请]操作,确认、打印《退款申请书》(不需另行开具“收款收据”),向招投标中心保证金收退服务窗口办理退款手续。如退还申请操作成功,该款项将丧失投标保证金功效,请谨慎操作!
退还投标保证金,须按提交投标保证金时“汇款人名称、金融机构(开户银行)名称、账户账号”进行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7月15日 09:30,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楼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中心)交易厅(详见中心候标区电子显示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www.blztb.gov.cn)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北仑区检察院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北仑区检察院查询系统查询,有判决时间在近2年之内(含2年,从开标日之前一日倒算,不含开标日)案件所涉及的非罪行贿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8.2投标人的设计信用等级于开标日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在C级及以上(以开标日所在季度信用等级为准);省外设计企业需取得《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8.3投标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必须在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拟派项目负责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必须在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并在系统中有相应的岗位资格。上述任何一项未满足要求的,视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二)【确认采用:综合评估法(二)的,有合格投标人的技术标评分制评审、评资信标、商务标,将投标人各自技术标、资信标、商务标按权重合计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10、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新大路1069-2号C座303室
    邮编:315800
    联系人:李淑媛
    电话:0574-86825050
    传真:0574-86838378
    
    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征地拆迁办公室
    地址:北仑区四明山路700号太河商务楼8楼
    邮编:315800
    联系人:黎玖茂
    电话:0574-86782498
    传真:0574-86782500
信息来源:www.blzt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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