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平潭高新产业园示范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FZ2017招字005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潭高新产业园示范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以岚综实项目审批〔2017〕9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土地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土地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潭高新产业园示范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2.2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平潭综合实验区岚城片区,坛西大道东侧,芦洋路北侧,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内。
2.3建设规模:该项目总建筑面积46486.6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8716.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7770.1平方米)。项目主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栋地下1层地上2层办公楼、15栋3-4层研发办公楼(设置连廊相连)、1栋9层办公楼及配套用房的主体土建工程及室外综合管网、绿化景观、道路广场、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工程,该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090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为19955万元。
2.4计划工期:2018年3月前完成展示中心1F精装修工程(含软包、布展)以及展示中心周边景观工程展示区,在20个月前完成竣工验收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2.5招标范围:
2.5.1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设计、施工、采购等工作,从本工程项目的设计至施工准备、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全过程。
具体工作如下:
①设计工作包括:基于招标人提供的前期设计成果进行优化设计、绿建深化设计(含概算)及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包括且不限于除幕墙工程、人防工程以外的基坑支护、建筑内外装饰、精装修工程、给排水、暖通、消防、电气、防雷、电梯、绿色建筑、建筑智能化、智能停车系统、标识标牌、交通标线、夜景照明、室外总体及绿化景观等专业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其中,初步设计(含概算)须经招标人进行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查,施工图须经招标人委托进行施工图审查。涉及绿建深化设计工作由甲方指定的顾问公司全程参与及审核设计成果。
②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图纸所载明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的施工(即施工图范围内的各项建安工程及装修工程)。
③采购范围包括:与建筑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和绿色建筑(美国LEED)所涉及的材料与设备应满足《美国绿色评价体系LEED》及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设计规范要求。
④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部门竣工备案验收。
⑤负责办理规划、建设相关的所有审批、报建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永久性用水、用电、电信、宽带、煤气、排水、排污等的申请等相关事宜。
⑥负责项目美国LEED认证的资料收集、过程管控、项目申请等全过程事宜。
2.6质量要求:
2.6.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设计规范要求,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6.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质量目标为争创“闽江杯”标准。
2.6.3本项目绿色建筑设计和施工目标:符合《福建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和《美国绿色评价体系LEED》要求,使本项目展示中心获得“美国LEED-NC金级认证标准”、5#-A和5#-B研发办公楼获得“美国LEED-CS银级认证标准”和公寓及其他研发办公楼获得“绿色建筑一星认证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3.1资质条件
3.1.1大陆企业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资质证书中必须注明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3.1.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台湾企业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2.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资质证书中必须注明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3.1.2.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取得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核发的《台湾建筑业企业入岚备案手册》,且核定承揽工程范围本次招标项目的台湾营造企业资格。
3.1.2.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工地主任执业证,需提供《台湾建造业企业入岚备案手册》人员信息登载手续。
3.2财会要求:投标人应提交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必须包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且要求财务报表需呈现无亏损状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组成,则由联合体的牵头人提供。
3.3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独立法人或联合体方)设计“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至少完成1项。“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设计的单项合同工程建筑面积4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一般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并获得“福建省绿色建筑评价设计标识三星级及以上认证”或“国家绿色建筑评价设计标识二星级及以上认证”或“美国LEED-银级及以上认证”。
3.3.2投标人(独立法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施工“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至少完成1项。“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工程建筑面积4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一般公共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并获得“福建省绿色建筑评价设计标识三星级及以上认证”或“国家绿色建筑评价设计标识二星级及以上认证”或“美国LEED-银级及以上认证”。
注:①公共建筑是指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迅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不含工业厂房、住宅或宿舍、商住楼等建筑工程。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3.5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大陆企业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台湾企业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工地主任执业证,需提供《台湾建造业企业入岚备案手册》人员信息登载手续。
3.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大陆企业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台湾企业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应具备工地主任执业证,需提供《台湾建造业企业入岚备案手册》人员信息登载手续。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和建筑工程施工资质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两家;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施工资质的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备注:上述第3.5、3.7条所提的人员均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9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福建省省外建筑业企业(施工企业)在福建省开展工程建设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福建省省外建筑业企业(施工企业)须提供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www.fjjs.gov.cn)”→“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中的查询网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网页至少须包含“企业基本情况”网页。
3.10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8 月 11 日至2017年 8 月 17 日(不含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七号楼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元,相关资料电子每套人民币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 年 9 月 6 日9时30分,地点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七号楼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代表处。
注:(1)大陆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应当持本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报名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台湾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持工地主任相关证书和《台湾建造业企业入岚备案手册》、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报名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2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证,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6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
6.2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方式:①大陆企业以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②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③本招标项目接受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④本招标项目允许拟参加投标的台湾营造企业用现金等方式,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在我区备案机构负责人的名义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备案机构负责人个人银行账户转账方式视同于从本企业基本账户转账提交。同时,台湾营造业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应另附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备案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在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6.3投标保证金缴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7.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信息网、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土地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5#楼(19层),邮编: 350400 ;
电 话:0591-62880092;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478号盛丰物流集团办公楼1号楼四楼,邮编:350002;
电话:0591-87933994,0591-87301172;
联系人:陈雪英。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凭证上应注明招标编号,保证金账号①和②选择其中一个即可)
(1)帐户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 ;
帐 号: 432570635039。
(2)帐户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 ;
帐 号: 35001617207059198888。
(投标人需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4层)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七楼
信息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