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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四大道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7-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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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江苏  盐城市 工程类别 市政&公路
工程规模 1500   米 工程投资 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7-08-18
详细介绍 工业四大道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业四大道设计服务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市大丰区木材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大丰港区木材园区内
2、招标范围:根据大丰港基础设施计划,要求启动工业四大道项目。规划全长约 1500 米,南至工业二路、北至通港大道、道路宽度15 米、绿化带两侧各20米、雨污分流管网、太阳能路灯、配套建筑以及相联道路交叉口、预留道路道口等。提交合格的成果资料(含方案设计及效果图、施工图设计说明、工程量统计表、工程施工图、施工概算等)纸质、电子各8套(招标人如需增加套数,中标人应积极配合提供)。
3、项目编号:DFGC20170391   
4、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起40个日历天完成设计成果。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
6、资金来源:自筹         
7、设计费用:25万元
8、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须使用CA锁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投标(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备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设计服务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设计单位,均可以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大丰平台下载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17年 8 月 14 日至2017年 8 月 22 日18时(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3、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肆仟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汇至盐城市大丰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大丰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创业支行, 帐号:3209820531010000059460,联系电话:0515-83927237),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提前1个工作日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没有到账的保证金一律无效。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的保证金账户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且与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诚信库登记账户一致。如果不一致,银行将会自动退回该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将失去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2、投标保证金退还
(1)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中标候选人公示后,退还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并经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2)有投诉(异议)的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异议人(投诉人)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3)投标保证金退还:规定的时间内中心窗口进行网上退款。详情咨询盐城市大丰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综合服务窗口,电话:0515-83927237(朱会计)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a.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b.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履约担保。
c.投标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大丰招标采购网(http://www.dfggzy.com)、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上发布。
八、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九、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必须填写《放弃投标申请表》(大丰招标采购网“下载园地”可下载)说明不参加投标的充分理由(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在开标三天前将原件送至盐城市大丰区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经核实理由成立的,不予处罚。否则,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示3个月,暂停其投标资格。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投标前请关注“大丰招标采购网”的“工程建设”——“答疑补充”栏目。及时了解到项目的“答疑补充”等情况。
十一、招投标监管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大丰区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0515- 83927229。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木材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姜正理   联系电话:13905112393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木材产业园区
招标代理单位:盐城市同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友龙     
联系电话:051583939851
联系地址:大丰区中凯银杏湖花苑1号楼302室

信息来源: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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