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新联路(杉木冲路-春明路)道路工程设计
本招标项目新联路(杉木冲路-春明路)道路工程已经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4]601号文、长沙市天心区发展和改革局天发改[2017]16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长沙天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工程设计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新联路(杉木冲路-春明路)道路工程设计
1.2建设单位:长沙天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3项目立项批准文号:长发改[2014]601号、天发改[2017]163号;
1.4 资金来源: 自筹
1.5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天心区,北起杉木冲路、南至春明路;
1.6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城市支路,全长1050米,路幅宽30米,设计车速30km/h,双向四车道,排水体制为合流制。
1.7项目造价约 5000 万元,以可行性研究批复为准。
1.8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综合管线及排水工程等。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至本工程完工所有阶段设计、现场设计服务及缺陷责任期设计服务全部工作。各阶段成果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应完成相关审查部门的阶段性审查意见所提出的修改工作。
1.9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60日历日。中标通知书发放后 20 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确定后 25 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确定后 15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近 3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600米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设计的入围工程设计业绩。
4、拟任该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道路与桥梁专业高级职称。
5、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及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报告)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及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报告)为准;时间以合同中业主签字时间或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上业主签字时间为准。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5日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2、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含)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3、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户
3.1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3.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交纳,其名称应予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交纳。
3.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3.4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4、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六、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七、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7年8月19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发布,敬请留意。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9月14日9:00时(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具体开标室见二楼开标区大屏幕。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天心区公众信息网》发布。
十、行政监管:长沙市天心区城乡建设局
信息来源: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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