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泾河新城城市环境景观提升改造(二期)工程设计一标段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河新城城市环境景观提升改造(二期)工程设计已由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关于泾河新城城市环境景观提升改造(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陕泾河经发[2017]5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西咸新区泾河新城
2.2工程规模:提升总面积约1935065m2
2.3计划工期:
一标段:30日历天
二标段: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一标段:茶马大道(原点大道-县东路大桥段)、茶马大道与泾河大道交叉口、华晨大道(原点大道-泾河大道)、泾河大道(秦龙大道-华晨大道)、沣泾大道(沣泾大道与茶马大道立交-乐华路)、沣泾大道(泾五路-泾河新城东边界)、高泾大道(秦龙大道—咸铜铁路以东500m)、产业孵化中心景观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二标段:沣泾大道(正阳大道-泾五路段)、沣泾大道与正阳大道十字西北角绿化带景观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2.5项目估算价:约27767万元,一标段投资额约为25567万元,二标段投资额约为220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设计专业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行业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其他要求:①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企业库中无法查询的外省企业,不得参与投标。②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8月30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在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5部(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8楼)持①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②网上报名确认单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5日9时0分,地点为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西北信息报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8楼招标5部
联系人:关微、邓楚
电 话:029-88499829
传 真:029-88490543
信息来源: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sxszb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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