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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中心项目勘察设计

  • 发布时间:2017-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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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广东  广州市 工程类别 建筑设计
工程规模 32700   平方米 工程投资 2000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7-09-18
详细介绍 广东省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中心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广东省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中心项目勘察设计。
1.2.2  工程位置:广州市中新知识城南起步区。
1.2.3  工程范围:本项目总建筑面积3.27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67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0.6平方米,最大单体面积不超过20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知识产权科研综合楼2栋及项目配套信息化系统和节能工程。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本项目设计高度为限高60米,设计高度不超过50米。
1.2.4  规划用地文件: / 。
1.2.5  项目批准文件:粤发改高技术函〔2017〕877号文。
1.2.6  资金来源:省财政资金。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 2000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12188.40 万元;
1.2.8  招标内容:工程勘察、方案修改或设计、初步设计、编制工程概算。本项目勘察包含初勘、详勘工作、水文地质勘察及必要时的施工勘察等工作。具体详见合同的工作内容条款。
本项目专业工程(如外水、外电、燃气、幕墙、装饰装修工程等)的设计专业要求高,若乙方不具备相应的能力,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委托给具有相应能力且获得项目业主与甲方的共同认可的专业单位实施。专项分包设计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全面负责管理和协调专业分包单位。专项分包各阶段设计文件须由乙方校核确认,并由项目负责人及专项分包方人员进行会签、盖章确认(设计图要求含有两个单位的图签,双图签出图)。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2017 年    月,竣工日期为 2017 年    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东省生态环境技术研究所。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2)资质证书: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方必须是具备上述要求设计资质的一方。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设计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项目主体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依法分包。本项目专业工程(如外水、外电、燃气、幕墙、装饰装修工程等)的设计专业要求高,若乙方不具备相应的能力,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委托给具有相应能力且获得项目业主与甲方的共同认可的专业单位实施。专项分包设计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全面负责管理和协调专业分包单位。专项分包各阶段设计文件须由乙方校核确认,并由项目负责人及专项分包方人员进行会签、盖章确认(设计图要求含有两个单位的图签,双图签出图)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投标人申请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诚信档案。。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录3中专业职称的要求。
1.5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5.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7年 8  月  26 日至 2017 年 9  月  18 日 11  时  0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1.5.2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7年9  月 18日 10 时  00分,截止时间:2017 年 9 月 18 日  11时 00 分。
1.5.3  开标时间:2017 年 9  月 18  日   11时  00 分。
1.5.4  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说明。
1.5.5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及相关费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凭证。
1.5.6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1.6 现场考察
1.6.1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1.7 费用
1.7.1  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83.42万元。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25.13万元。
1.7.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7.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 0.8 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 0.7 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 0.5 万元;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并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3、如因规划建设原因取消本项目实施,中标人未开展实际性工作,除方案设计补偿费外,不另再补偿。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20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确定后 30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20 工作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是 。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投标监管网、广东建设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9.7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电话:020-83854855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48号市政大厦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1.10.2 邮政编码、地址: 510080 广州市环市东路348号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83854855
1.10.4 传真号码:020-83854855
1.10.5 电子邮箱:   /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 510030 广州市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2楼
1.11.3 电话(手机)号码: 020-83293873
1.11.4 传真号码: 020-83293261
1.11.5电子邮箱: 4121012103@qq.com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2.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1.12.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076
1.12.4 传真号码: 020-28866141
1.12.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3.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1.13.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211
1.13.4 传真号码:  020-28866203                    
1.13.5 网址:http://www.gzzbb.gz.cn

信息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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