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盐城城南新区数梦小镇一期东区建筑和景观的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总承包服务招标公告
一、由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城南新区数梦小镇一期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城南新区数梦小镇一期东区建筑、景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服务项目的投标。
二、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设计服务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网上注册后(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方可参加本工程投标(咨询电话:0515-69083422)。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城南新区数梦小镇一期东区建筑、景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服务项目。
2、工程地点:本项目选址位于城南新区数梦小镇范围内,南环路以北,景观大道以东,学海路以南,解放路以西(详见图纸范围)。
3、工程规模:数梦小镇一期东区占地面积约8.2公顷,其中建筑面积约145000 m2(其中地上面积65000m2,地下80000 m2)、室外景观面积约46000m2;本次设计区域共分为云上梦想、数据梦工厂两大区块(具体范围指标详见设计任务书)。
4、质量要求: 中标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成果文件须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及《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等要求,并确保设计成果文件通过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
5、质量目标:施工图设计达到国家现行设计标准和施工要求的同时,其工程造价指标须合理、科学,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中标单位编制的设计概算须满足盐城当地有关管理部门的审查要求)。
5、设计周期要求:
本项目分批实施,具体如下:
1)投标人投标时提供方案设计;
2)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经招标人审查确认(同时完成地质勘察服务);
3)初步设计经招标人确认后10日历天内完成桩基图设计,要求满足桩基施工要求;
4)初步设计经招标人确认后40日历天内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图设计,并提交相应设计成果文件,施工图能直接满足施工要求。
注:所有时间节点必须满足招标人对各专业的施工进度要求,现场设计代表须驻场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直至工程本工程施工结束验收合格为止。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城南新区数梦小镇一期东区建筑及景观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等设计总承包服务。主要范围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①中标设计单位负责完成城南新区数梦小镇一期东区建筑及景观方案【含建筑、室外景观、绿化、室外亮化、幕墙、室内装饰、钢结构/网架(如果有)、智能化、室外附属配套等涉及本项目建设的各种方案】;
②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地质勘探由中标设计单位负责实施,并完成此项岩土勘察报告的审查工作;
③中标设计单位须对为城南新区数梦小镇一期东区范围内所有建筑及景观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如下内容(但不限于):桩基、基坑围护、地下空间及人防、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电气、暖通空调、建筑智能化、建筑防雷、建筑外立面装饰(幕墙)、钢结构/网架(如果有)、室外道路(含路灯)、景观桥梁(如果有)、景观水体、土方平衡、综合管网、景观及小品、绿化、园林设施、标识标牌、雨污水及排水系统、导视系统、监控及音响系统、亮化(主要指建筑物、构筑物、道路、驳岸、树木等所有需亮化部位的灯光等亮化)等施工图设计总承包、BIM设计(设计内容包括:建筑、室内外管线)和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及伴随服务。施工图设计图纸须符合国家、省及市关于施工图设计深度的规范要求,并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中规定的要求,最终设计成果须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④本项目的节能专项设计(含建筑节能设计与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设计标识评估等服务由中标单位负责完成),并配合完成相关部门的审查工作;
⑤中标设计单位负责编制项目设计概算,并配合招标人完成主管部门审查。
六、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在册在职职工且非法定代表人,且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工程师资格。
3、投标人项自2012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公共建筑(不含住宅及厂房)设计面积达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设计业绩。
注:1)业绩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有效期含2012年1月1日、但不含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
2)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设计合同原件和证明其设计工作已完成的相关资料原件(可提供以下任一项资料:①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原件;②施工图已经相关部门审查的审查报告原件;③施工图设计获奖证明原件;④该项目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设计工作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原件),且提供的设计合同须经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如提供的设计合同、证明其设计工作已完成的相关资料均未能体现本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建设单位证明原件。如提供的设计合同、竣证明其设计工作已完成的相关资料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指标为准】。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设计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且不得在两家及以上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否则以废标处理。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在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例:如开标日期为2016年7月5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6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均连续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原件(以上人员参保证明可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注:上述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可为同一人。
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
7、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8、投标人有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不良行为的,并在国家、江苏省级有关部门以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公示期间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七、投标保证金: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伍万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盐城迎宾支行;账号:32001735136059966999,联系电话:0515-86663525),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3、开标前,投标申请人须持交款凭据原件(网汇可以到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网汇回单或银行盖章认可)、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经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验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保证金退还
4.1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并经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4.2有投诉(异议)的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异议人(投诉人)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4.3投标保证金退还地点:规定的时间内中心财务室进行网上退款。详情咨询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府西路一号国投商务楼C楼 五楼525室。
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招标人所有。
八、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九、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十、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17年 8 月 29 日至2017年 9 月 5 日(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答疑文件无法获取、中标结果无法公示的,责任自负)。
2、领取地点: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十一、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十二、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三、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盖章):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吴金鑫
联系电话:0515-86660070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陈玉娟
联系电话:0515-68668318、15861999068
地址:盐城市国际创投中心北5楼5011室
信息来源: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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