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宁德市中医院医养结合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重新发布)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正茂〔ND-2017〕招字第017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市中医院医养结合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重新发布) 已由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批〔2016〕37号文批准建设,由 宁德市人民政府文件(宁政文〔2017〕100号)文件〔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医院医养结合项目列入总承包试点的批复〕批准,项目业主为宁德市中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宁德市中医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德市中医院医养结合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重新发布)。
2.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宁德市蕉城区光荣路11号(原蕉城区委党校)。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为1400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10933.99万元,项目用地面积8687.69 m2,总建筑面积:24513m2,其中: ①新建医养结合楼一栋,面积18983m2;②新建室内活动中心一栋,面积1800m2;③改建附属康复楼一座,面积1530m2。附属工程包括:道路及各类标志、路灯、夜景亮化、边坡支护、老年人室外活动区、天桥、风雨廊、化粪池、污水处理站200吨/日、垃圾集中点、绿化、景观、小品;室外消防,给排水、电力、电讯的室外综合管网工程。(具体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
2.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2个月内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宁德市中医院医养结合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重新发布)的设计、采购、施工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①设计工作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包括且不限于地基基础、基坑支护、边陂支护、建筑、结构、建筑内外装饰、精装修工程、二层信息中心、改建附属康复楼、给排水、暖通、消防、电气、防雷、电梯、人防、绿色建筑、建筑智能化、停车场、标识标牌、交通标线、照明、室外总体及绿化景观和外幕墙等专业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其中,初步设计(含概算)须经招标人组织审核后进行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查,施工图须经招标人委托组织进行施工图审查,工程量清单控制价预算由中标人编制后经招标人组织审查后经财政进行审核。
②施工范围包括:前期“三通一平”中的土石方工程以及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安装。
③采购范围包括:与建筑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
④本次招标不含办公家具、医疗设备、信息系统等采购。
⑤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部门竣工备案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3.1投标人为《全省(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名单》(闽建筑〔2017〕7号)文件规定的企业。
3.2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以下之一:
1、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提醒投标人注意:项目负责人还应当承担过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承担过大中型工程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代建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
3.4本次招标不需要联合体投标。
3.4.1本项目的总承包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由投标人派出,且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按闽建办筑〔2016〕8号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内容相关规定执行。
3.6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售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9 月 1 日 8 时 30 分至 2017 年 9月 5日 17 时 30 分前(含法定公休日、节假日)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dggzy.gov.cn:8090/ndztb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及图纸,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及电子图纸。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或利用已经激活的CA登陆到以下网址 http:// www.ndggzy.gov.cn:8090/ndhy 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9月 28日9时00分,本项目不采用电子投标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八层第三开标室(地址: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政府大楼背后)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5.2.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派出的本项目总承包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到场登记。且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总承包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总承包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复印件,并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到场核验登记。(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5.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5.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拒收其纸质文件。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80万元;
6.2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方式:①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闽建筑〔2015〕29号规定以银行保函、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之一提交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缴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7.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dggzy.gov.cn:8090/ndztb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中医院;
地址:宁德市东湖路16号;
电话:0593-2315738;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盛辉仕林东湖3幢1302室;邮编:352100;
联系电话:0593-2971386、0593-2895000;
联系人:杨先生、小林;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开户账号:35050168243300000539
注:汇款凭据上注明标识“闽正茂〔ND-2017〕招字第017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政府大楼背后)
联系电话:0539-2983390 联系人:龚衍春。
监管部门名称: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科
地点:宁德市闽东路建设科技大楼
电话:0593-2990133
信息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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