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鸿尾乡卫生院新院项目(设计)(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闽侯县鸿尾乡卫生院的招标编号为闽侯房建招2017078的鸿尾乡卫生院新院项目(设计)(重新招标)已由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侯发改审批〔2016〕5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闽侯县鸿尾乡卫生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正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鸿尾乡卫生院新院项目(设计)(重新招标);
2.2建设地点:闽侯县鸿尾乡;
2.3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20030.2平方米,新建一幢7层门诊病房大楼,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一幢3层公共卫生楼,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一幢食堂,建筑面积约400平方米;配套建设配电房、变压器、园林景观、太平间、围墙、停车场、电梯、空调、污水处理系统、热水系统、办公设备安装等。
2.4投资总额:总投资约45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3052万元;
2.5招标类型: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建设规划红线图内的总体方案设计〔含总平面规划设计〕;③建设工程的设计〔含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以及施工期间指导和配合服务、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 ;
2.6.2招标内容:包括总平面设计、单体设计、建筑安装工程、室外总体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安装工程、电气工程、通风工程、室外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景观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外幕墙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环境工程、附属工程等本工程的一切设计。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年/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个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
3.5. 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3.6. 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7. 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31日至2017年9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 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闽侯县科技中心内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中正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或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3)或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4)或银行保函形式。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11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9月26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闽侯县科技中心内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及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拟任项目负责人或投标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3052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84.29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鸿尾乡卫生院 ;
地址:闽侯县鸿尾乡,邮编:350106;
电话:0591-22974018 ,传真:0591-22972806 ;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中正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滨江大道88号阳光城西海岸商业广场3号楼302,
邮编:350100
电话:0591-22077039 传真:0591-22077039
联系人:杨工、小陈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民生银行福州闽侯支行 ;
帐户名称: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帐 号: 1516014210000041 。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用途“闽侯房建招2017078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用途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闽侯县城新区九号路与江滨路交叉处(闽侯县科技中心内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层)。
招投标监督机构: 闽侯县建设局
地址: 闽侯县甘蔗街道榕洲路6号
电话: 0591-22068363
信息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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