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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干部周转用房及生活辅助用房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7-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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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广西  宜州市 工程类别 监理&项目管理总承包
工程规模 12536   平方米 工程投资 3896.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7-09-07
详细介绍 河池市干部周转用房及生活辅助用房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池市干部周转用房及生活辅助用房项目工程已由 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河发改审批【2017】7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池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宜州市中山大道南面、西屏路北面地块。
建设规模:规划建设一栋11层干部周转用房和一栋2层生活辅助用房,项目总建筑面积12536.00㎡,其中,干部周转用房地上建筑面积7820.00㎡,地下建筑面积2800.00㎡,生活辅助用房建筑面积1916.00㎡ ;配套水电、室外配套设施等。
合同估算价:约3896.74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560天(日历天);其中,项目勘察设计工期为90天(日历天),项目施工工期为470天(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17 年 10 月至 2019 年 4 月。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具体内容:(1)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勘察(2)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包括红线范围内的基坑支护、地基处理、建筑、结构、装修、消防、节能、给排水、电气、室外配套等所有的设计内容;(3)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4)设备(货物)采购、运输、装卸、保管以及设备的试验、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和备品配件、专用工具及相关的资料的提供及相关人员培训;(5)设计施工实施过程管理,包含但不限于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档案管理、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2014年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 1 项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和 1 项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类似工程指:工程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
3.5 本项目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
4.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
4.2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代表(简称报名人,下同)请于2017年 8 月 31 日至2017年 9 月 7 日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进行现场报名。
联系窗口:⑥号窗(0771-5678542)、财务科(0771-2610536)。
4.3标书费支付:报名人在投标报名前,到银行以个人名义办理标书款支付或转账至下述专用银行账户(注明招标项目招标编号及分标号);或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交易中心刷卡支付。
4.4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
4.5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4.6标书费专用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宁江南支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4505 0160 4950 0966 6666-001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9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www.gxzbtb.cn 发布。
8. 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宜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8-3141223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池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西环路107号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
邮编:547099                
邮编:53002
联系人:  韦工        
联系人: 李工
电  话:0778—2110114          
电话:0771-5781343
传真:                         
传真:0771-5782263
电子邮箱:hcscttzfzb@163.com                   
电子邮箱:xinyong0628@163.com
招标人:河池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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