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颐中(青岛)烟草机械有限公司易地新厂房及新型烟草制品装备工程研究中心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7/8/31
项目名称: 颐中(青岛)烟草机械有限公司易地新厂房及新型烟草制品装备工程研究中心项目设计
工程地点: 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37号,青岛卷烟厂现厂区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 设计 工程类别: Ⅰ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25740.53万元 工程造价: 17500万元
结构形式: 钢结构 工程规模: 40938平方米
计划文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 2017-370212-35-03-000002 绿色通道编号: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370212201708310102
建设单位: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
建设单位联系人: 张老师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1921636
招标单位: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
招标单位联系人: 张老师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1921636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刘老师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1-81917669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201066606 招标代理资格: 甲级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 标 人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
地 址 崂山区株洲路137号
项目名称颐中(青岛)烟草机械有限公司易地新厂房及新型烟草制品装备工程研究中心项目(设计)
工程地点 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37号,青岛卷烟厂现厂区
计划文号 项目统一编码2017-370212-35-03-000002,中烟办[2017]23号
总投资额约25740.53万元,其中工程造价约17500万元
建筑面积 约40938㎡
招标范围 此项目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和施工图设计,包括该项目的建筑、结构、装修装饰(含功能装修设计)、照明及配电、动力、给排水、通风空调、消防、智能弱电及综合布线、室外绿化(含景观设计)、硬化道路、其他室外配套等设施的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 凡项目方案设计及施工过程有影响到青岛烟厂原厂区配套系统(供电、给排水、蒸汽、天然气、厂区照明、周界防范等系统)情况,需进行恢复方案设计。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5、投标人近二年(2015年6月1日至今),在检查机关建立的行贿犯罪档案库中无行贿犯罪的记录。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要求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须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应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四、联合体投标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投标标段要求本工程不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有限数量制。当合格投标人超过5家时,评标委员会将对合格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打分,按得分数高低选取前5家(第5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须具备三年内的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工程设计面积在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十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2、本工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由崂山区公证处现场公证。
3、上一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信息来源: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http://123.234.227.14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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