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关于柳市镇小城镇整治核心区景观改造提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的通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柳市镇小城镇整治核心区景观改造提升项目经乐清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乐清市财政局、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以乐镇治办[2017]2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乐清市柳市镇核心区。
工程规模:街头绿地面积约3.4万平方米,道路长度约5082米。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包括温州市乐清柳市镇核心区柳青路(G104至溪桥路段),柳黄路(大兴西路至三里一路段),三里一路(柳青路至柳黄路段),柳翁路(柳青路至柳黄路段),大兴西路(柳青路至柳黄路段),以上五条路段市政道路及街头绿化提升(包括道路、铺装、植物配置、景观桥、城市家具、雕塑、亮化工程)的设计、施工、采购、验收、养护、保修等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工期: 75 日历天(含设计工期)。
3. 招标方式、评标办法和资格审查方式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①项或②项中任一条件即可: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②营业执照含有“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绿化施工”经营范围的施工企业。
4.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 日至2017年9月6日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乐清市分网:www.yqztb.gov.cn上的建设工程交易栏下的招标公告中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6.招标文件疑问提交:
请进入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乐清市分网:www.yqztb.gov.cn/yqweb/ztbwebdy/zhiyilist.aspx(建设工程招标答疑专区)提交疑问。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25 日10时00 分,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中心联系方式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乐清市分网咨询电话:0577-61882626
信息来源:浙江招标投标网(http://www.zjbid.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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