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花都大道供水管(DN1200)迁改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 花发改基核【2017】5号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现对花都大道供水管(DN1200)迁改工程(EP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花都大道供水管(DN1200)迁改工程(EPC)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20-36898685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工 联系电话:020-37880769/13316052692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36897092
前期服务机构:广州市广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后续招投标,应在本公告发布前将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交由招标单位并在公告中一同发布上网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三、建设地点:花都大道。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起点为花都大道与学府路交界,终点为机场第二高速公路花东立交(花东镇大塘中学),拟新建DN1200管,管线全长约5250米,(不含新白广迁改工程)及部分配套设施建设等,本项目总投资1066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 7630.35万元,设计费为356.82 万元,勘察费为66.41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投标最高限价、项目编号:
(一)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二)招标内容:花都大道供水管(DN1200)迁改工程(EPC)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拟新建DN1200管,管线全长约5250米,(不含新白广迁改工程)及部分配套设施建设等(包含路面修复、管线保护)的勘察、设计、材料采购、施工以及相关工程报批、报建、工程验收工作。本次招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合同协议书):
(1)勘察工作:编制本项目工程范围内勘察工作方案(含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物探等),完成勘察工作内容并提交工程勘察成果文件。
(2)设计工作:本项目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含文本、初步设计概算、初步设计图纸)、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送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预算造价审核配合服务、竣工图编制、设备技术要求编制、施工技术文件编制、施工设计变更文件编制(含变更预算编制)、负责组织各专项评审会议、开展各项专项评估工作、现场技术服务、交通疏解方案的编制等工作。
(3)工程施工工作: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本工程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保修、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工程质量检测、包交通疏导等。
(4)相关工程报批、报建、工程验收工作:规划报建图纸编制、交通局道路安全评估工作、水务监督部门工程报建工作、工程完工后各阶段验收工作等。
(三)招标控制价:¥6825.6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 6452.59736万元,设计费为¥ 306.59 万元,勘察费为¥ 66.41 万元。
(四)项目编号:
六、资金来源: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占建设投资80%,企业自筹资金占建设投资20%。
七、公告发布、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 2017年09月05日00时00分至2017年09月27日10 时00分。
2、递交投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起始时间:2017年09月27日10时00分,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7日11时00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开标室(花都部开标大厅)。
3、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9日10时00分至 2017 年09月29日10时30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开标室(花都部开标大厅)。
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凭以下资料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申请人提供《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需要填入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和资质证号等相关信息(注:该表中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
2.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代表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仅限授权代表报名的)原件一份(原件核对)。如联合体投标报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由主办方出具,并同时提交。投标申请人提交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主办方出具。
3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5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由主体单位基本户转出。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和勘察、设计单位均出具),施工单位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2)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的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
6、拟委派的专职安全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主办方业绩要求:
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不少于4000万元的市政类给水施工工程)。
注: 1)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2)业绩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的打印页和网上信息页,不提供的不评审。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
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一个承接勘察任务的单位、一个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和一个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
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投标申请的,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中的“投标申请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申请人其它报名资料可由联合体协议中主办方盖章、签字即可)。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报名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及以上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020-36898685
地址:花都区公益路43号
十三、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南方日报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四、其他:
1、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2、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人须保证严格遵守建设工程相关管理规定,保证不转包、不违法分包。
3、本项目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十五、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订立合同时,招标人和中标人都不得向对方提出招标文件以外的要求;不得另外订立违反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不得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招 标 人: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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