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防城区86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学校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项目编号:4506032B1709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防城区86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学校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已由防城港市防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防城区86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学校建设项目的立项批复》(防区发改【2016】12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防城港市防城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防城区13个乡镇86所学校校园内
建设规模:项目拟新建防城区13个乡镇86所学校教学楼、食堂、值班室和厕所等33栋,建筑面积21042.52平方米;加固维修教学楼、学生宿舍楼、办公楼、实验楼及学生厕所95栋,建筑面积87607.91平方米。建设校园附属设施79项等。主要建设内容为主体建筑工程、配套水电及建设运动场、围墙和挡土墙等校园附属设施,教学仪器、图书、信息技术装备及校园文化建设等。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522日历天(其中工程设计工期60日历天,采购工期30日历天,工程施工工期 432 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17 年 10 月至 2019年 3 月。
招标范围: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阶段:在项目拟建规模、设计方案、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设计(设计阶段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设计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且施工图审图完成后承包人编制的工程预算由招标人和防城港市财政评审中心(需要时)审定);设计内容包括土建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安防系统工程、土方工程、道路广场工程、绿化工程、室外水电等工程。采购(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材料等)、施工(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内容、场地平整、基坑支护、地基处理)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 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
3.2.2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 ?有要求。要求从 2014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承接过1项类似工程的业绩(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具有均可),类似工程指:以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具有均可)发包的工程造价在4000万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业绩。(类似工程的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 投标报名
4.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
4.2凡符合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者,请于2017年9月5日至2017年9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2017年9月11日、12日为东博会假期),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及身份证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进行现场报名并购买文件。
联系窗口:⑥号窗(工程、政府采购类0771-5678542)、财务科(0771-2610536)。
4.3标书费支付:报名人在投标报名前,到银行以个人名义办理标书款支付或转账至下述专用银行账户(注明招标招标备案编号及分标号);或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交易中心刷卡支付。
4.4标书费专用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宁江南支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4505 0160 4950 0966 6666-0011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3 技术资料押金1500元。【备注:技术资料的发放须进入当地指定的交易中心,退还技术资料同时退还押金。技术资料押金须于发出中标通知书5日内退还投标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10 月 10 日10时00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公开开标(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本项目无预付款 。
工程款计量及支付方式:(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6版)相关规定执行,计量不下浮,取费存在区间值的取中值。以经防城区财政评审的预算价作为计量结算单价,最终按审计确定的工程量结算。(2)工程投资款由发包方自工程开工之日起分9次偿还承包方,2017年底前支付工程总造价的15%,2018年~2021年间每年6月30日前和12月30日前各支付一次,支付额为当年应付款总额的50%,2018年~2021年间每年付款总额分别为工程款(工程总造价)的20%、25%、25%、15%。(3)乙方的投资按固定利率计算利息,利息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防城港市工程招标造价信息网(http://www.fcgzbzj.cn)、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xzbtb.cn)。
10.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防城港市防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监督电话:0770-3252821)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防城港市防城区教育局
地 址:防城区教育局(防邕局80号)
邮 编:
联 系 人:陈股长
电 话:0770-3274967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金湖北路58-2金庆盛酒店7楼
邮 编:530001
联 系 人:罗工、钟工
电 话:0771-3813399
传 真:0771-5783465
信息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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