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越城区)绍兴市越城区镜湖文化交流中心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越城区)绍兴市越城区镜湖文化交流中心EPC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越发改项建[2017]4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镜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绍兴市镜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越城区东浦镇。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4240㎡,建筑占地面积3620㎡,总建筑面积8430㎡。招标估算价:约6675万元 (其中设计勘察费用约290万元)。
2.3 招标范围:
2.3.1项目批复范围内的勘察内容(地形测量及地质勘查等):红线范围内的单体建筑,场外工程中要求的地勘工作,以及勘察外业见证和地质资料汇交;
2.3.2本工程的规划方案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安装、智能化、给排水、暖通、空调、消防、景观绿化、照明、配套道路、精装修、幕墙、场馆布展等专业,主体结构按预制钢筋混凝土装配式结构体系进行设计,预制装配率≥20%;
2.3.3、工程承包范围:包括建筑、安装、智能化、给排水、消防、景观绿化、照明、配套道路、精装修、幕墙、场馆布展等专业;
2.4工程类别: / 。
2.5 计划工期: 88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工程为装配式建筑,采用PC装配式叠合板剪力墙结构体系,预制装配率还须符合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工程施工质量符合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 / 。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三种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投标人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投标人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17年4月至2017年6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若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在职职工。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会员(年度)资格(未具有会员资格的,需在投标报名前及时办妥临时会员相关手续,并缴纳会员费(席位费),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都必须符合上述条件)。
3.3.2浙江省外企业须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3.3.3企业在 / 年 / 月 / 日前与 / 签订劳动者工资保障金管理协议。
3.3.4企业和项目经理近五年在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牵头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④联合体牵头人须出具联合体协议,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鉴于目前PC装配式施工需要较强的施工管理经验,本项目允许合作管理方作为联合体其他成员参与投标,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装配式建筑工程的施工、安装内容)。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交易员于2017年9月8日至2017 年9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2:00时,下午 14:00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窗口刷交易员本人二代身份证自助报名或CA网上投标报名,并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捌拾 万元,投标保证金须在(报名截止前)获取招标文件时缴纳,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汇票、电汇、转帐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0900000103411100010;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7334310182600023663;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具有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联保资格的投标人不再缴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接受绍兴市招标投标协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及报名时不用提供。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邀请3家潜在投标人。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
6.3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9月28日14:30时,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17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镜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绍兴市凤林西路155号
地 址:绍兴市延安东路511号凌盛大厦5楼
联系人:0575-88249110
联 系 人:黄跃文
电 话:阮伟民
电 话: 0575-88689178、13325955895
信息来源: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xzt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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