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泉州台商投资区杏秀路(百张路-南北主干道)市政工程设计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的编号为泉台招字(2017)第93号的泉州台商投资区杏秀路(百张路-南北主干道)市政工程设计招标 已由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科技经济发展局以泉台管经审〔2017〕7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杏秀路(百张路-南北主干道)市政工程设计招标;
2.2.建设地点: 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张坂镇、百崎回族乡 ;
2.3.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北起百张路,南至南北大道,全长约4.29公里,规划红线宽5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电信工程、交通工程等;
2.4.投资总额:人民币 60000 万元。其中,建安投资总额:人民币21430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咨询、配合服务等;
2.5.2.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道路、桥涵、雨水、污水、给水、电力电信、交通等工程的设计;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 年 /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38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具备道路或市政或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人员;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下述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不要求。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9 月 13 日至 2017 年 9 月 18 日以不记名方式登录“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电子招标资料,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记名投票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为80000元人民币。
6.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一: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前一天的17:00(北京时间)前,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到(以收款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帐户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惠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泉州台商投资区信用社;
帐号: 9070 3100 1001 0000 1166 31;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 (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泉台招字(2017)第93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同时于交标时还应另行提供投标保证金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一张,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退回的责任。
6.3.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二: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须在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投标函一起递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7 年 10 月 13 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通港路大创商厦4层(区交警大队斜对面,新行政服务中心楼上) ),联系电话:0595-27558835。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及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证书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暂按人民币21430万元计(本项目最终设计收费以财审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中的建安造价为计费基数进行调整,但合同约定的设计费浮动幅度值、计算公式、相关系数均不变),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人民币410.9767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9. 招标人确认中标人后三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自行通过惠安县人民检察院对本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近十年),并将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若招标人发现中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确认中标人后三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未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的,产生的后果自负)。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浔头村,
邮编:362122 ;
电话:18060012366,
联系人:魏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晋江市梅岭路421号益昌大厦16层 ,邮编:362200 ;
电话:0595-82003884 / 17605959277,
联系人:王工 。
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通港路大创商厦4层(区交警大队斜对面,新行政服务中心楼上);
联系电话:0595-27558835。
监管部门:泉州台商投资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地点:泉州台商投资区 ;
电话: 0595-27396608 。
信息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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