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太科园新安佳苑项目B地块二期项目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科园新安佳苑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新区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新安佳苑项目建议书(立项)的批复 锡新管经发[2014]37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太湖国际科技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太湖国际科技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无锡新区太科园范围内,分A、B两块地,A地块位于新安实验小学东侧,南邻新湖南街,北靠新湖中街,西临新湖路;B地块位于新安中学东侧,南邻新安实验小学,北靠清晏路。
工程规模: 本项目用地面积3087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80000平方米(暂估,具体参考设计要点和机场净空要求设计后为准),户型配比按照设计任务书,住宅高度最高为16层(具体以机场净空备案为准),建筑密度<28%,容积率<2.5,绿地率>30%。
工期: 9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240万元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土建(含桩基)、机电安装、暖通、装饰〈公共部位〉、智能化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项目整体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以及室外景观绿化(含围墙)设计、地下室人防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含标识申报)、设计总协调(对非本次招标范围的其他专业设计协调)、竣工验收以及相关的服务工作。
标段划分: 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质量标准: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建筑甲级]或者[综合类甲级]
财务要求:2014至2016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造成与本次招标人之间存在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行为;本公司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建筑工程师一级]
(2)项目负责人应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17年7月-2017年9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7年7月—2017年9月的的缴费证明 。
(3)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12日 9:00 时至2017年09月18日 17:00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10月12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新区服务点(新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区四区一楼)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无锡太湖国际科技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无锡新区太科园清源路18号530大厦A区二层
地 址: 宜兴环科园兴业路298号
联 系 人: 袁毅
联 系 人: 黄山松、许洪达
电 话:
电 话: 13914167722
传 真:
传 真: 0510-6866087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10398595@qq.com
信息来源: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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