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南京海峡两岸科工园海科新寓保障房D区项目、南京海峡两岸科工园海桥路配建幼儿园、小学项目
招标公告(重新招标第1次)
南京中交江北城市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南京海峡两岸科工园海科新寓保障房D区项目、南京海峡两岸科工园海桥路配建幼儿园、小学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浦发改投资字[2016]648号、浦发改投资字[2017]23号、浦发改投资字[2017]2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捷宏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
1、标段名称:南京海峡两岸科工园海科新寓保障房D区项目、南京海峡两岸科工园海桥路配建幼儿园、小学项目室外景观绿化、道路及相关附属设施工程设计;
2、项目地点:
海科新寓保障房D区:浦口区五华路与海桥路交汇处(五华路以东、嘉义路以南、台南路以西、海桥路以北);
海桥路配建幼儿园、小学(东至台南路、南至海桥路、西至五华路、北至嘉义路);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海科新寓保障房D区、海桥路配建幼儿园、海桥路配建小学、停车场、街旁绿化区域内室外景观绿化、道路及相关附属设施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相关报告文件(含专题研究)编制、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施工配合服务、以及竣工验收等设计及相关服务。
5、工程规模:设计面积约107467.50㎡,其中:
安置房D区区域内景观绿化、道路及相关附属设施,设计面积约27002.07㎡;
幼儿园区域内景观绿化、道路及相关附属设施,设计面积约12544.00㎡;
小学区域内景观绿化、道路及相关附属设施,设计面积约45954.63㎡;
停车场区域内景观绿化及相关附属设施,设计面积约10060.80㎡;
街旁绿化区域内景观绿化及相关附属设施,设计面积约11905.99㎡;
6、设计范围:海科新寓保障房D区、海桥路配建幼儿园、海桥路配建小学、停车场、街旁绿化区域内:1、景观设计; 2、园林绿化设计(含喷灌设计,若需); 3、景观给排水及配电系统; 4、景观照明系统(含庭院灯、路灯等);5、主、次入口设计;6、场地设计(含交通广场、停车位等);7、人行道、消防通道、车行道路等小区内所有道路设计; 8、围墙设计;9、园林设备品,如花盆、长凳、垃圾桶、小品等设计的选用及配置; 10、小型景观构筑物的专业结构图。11、标识标牌等附属设施设计;12、海绵城市设计;以及为保证本项目完整性的其他所有设计。
7、合同估算价:约165.00万元;
8、设计周期要求:6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阶段细化为:
(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在15日历日内完成(需符合南京市方案审查报审要求),完成上述工作后10日历日内完成方案及相关专项深化设计。
(2)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在方案设计通过评审后15日历日内完成(需符合相关要求)。
(3)施工图设计在初步设计经甲方确认后20日历日内完成(需符合相关报审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履约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如投标人为境外设计单位,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管理暂行规定》;
2、企业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自2017年9月1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文件发售价格:300元/套) 。
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备注: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须先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本单位的CA证书,并到业务受理柜台激活专业交易系统登陆权限后,持CA证书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陆“工程(e路阳光)"交易系统参与投标流程。已办理过CA证书的单位应先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柜台激活本单位CA证书的“e路阳光”登陆权限。CA证书办理请参阅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会员入网办事指南”。
五、资格审查方法:
1、投标人履约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核查)
注:如投标人为境外设计单位,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管理暂行规定》;
2、投标申请人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须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原件核查)
3、提供项目负责人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核查,专业以职称证书或者学历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不能反映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学历证书原件核查)。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我公司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6、我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7、我公司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
(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8、我公司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9、设计团队所有人员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符合并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原件核查)
10、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17年3月至2017年8月)投标人为设计团队所有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
(符合并提供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11、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
a. 我公司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b. 我公司未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备注: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如无法提供需要核对的原件(公证件不视为原件),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资料缺项处理,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进入评标阶段。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满分100分,其中:商务70分、方案30分。
备注:
1、业绩相关指标以合同为准。
2、如合同中无法反映项目负责人,提供可证明项目负责人信息的合同备案或业主证明等材料。
3、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奖项等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公证件不视同原件)核查(原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如无法提供需要核对的原件,将不得分。
3、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4、设计团队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核查(须反映上述内容,否则不得分),同一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5、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上述评分细则,客观分统一打分,设计方案评委各自打分,设计方案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除设计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得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进行排名(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投标人总分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之和,评委会根据总分高低排序,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中标,若投标报价仍一致时,以技术部分得分高者优先中标,若技术部分得分仍一致,则由招标人抽签确定排序。
6、评标基准价计算与修正方式: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七、其他
1、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核查,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潜在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审查,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须提前办好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网手续,否则影响投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关办理程序参见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infodetail/?infoid=296682f5-ba2a-479b-bed3-f59a298f4ebf&categoryNum=012001001。
4、投标人必须将①设计团队所有人员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②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17年3月至2017年8月)投标人为设计团队所有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若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在“澄清答疑”环节中向招标人提出具体情况,招标人在“澄清答疑”环节中给予明确答复,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①②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编辑在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九、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7年9月19日到 2017年9月26日为止
本公告为第 2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中交江北城市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捷宏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新北路9号智鼎源创意园23幢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太平南路389号凤凰和睿大厦13楼
招标人邮编:211899
代理机构邮编:210002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025-84651110
招标人联系人:赵经理
代理机构联系人:施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025-58530570-8005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57026782转188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1370875710@qq.com
信息来源: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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