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关于平乐县沙子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乐县沙子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平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资字【2016】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乐县沙子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乐县沙子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项目编号:JLZB2017-SG093
2.3建设地点:平乐县沙子镇。
2.4建设规模:建设包括旧住宅区房屋改造、旧住宅区基础设施建设、市民广场建设、保障性建设、标准化建设。
2.5合同估算价:2300万元。
2.6本项目设计工期为:合同签订后 15 日历天内出具方案设计文本,方案设计审批通过后 10 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审批通过后 15 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通过后 7 日历天内提交预算文本;审批过程中需修改完善的,须7日历天内完成修改重新提交;施工工期为: 180 日历天。
2.7招标范围:对本建设项目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2.8 质量要求: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设部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及市政行业(道路、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派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贰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附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两个。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4.1潜在投标人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guilin.cn)以登录或注册方式完成网上报名。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及邮购。
4.2报名时间:2017年9月21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9月27日下午17:30止。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2017年9月21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9月27日下午17:30止,由潜在投标人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guilin.cn)缴纳招标文件费后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并打印投标报名成功回执。
5.2 售价:招标文件250元,售后不退。
5.3 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以投标人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guilin.cn)打印投标报名成功回执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接受投标文件。
5.4招标文件补遗书、通知(如果有)由投标人在本招标公告发布网站自行查阅和下载。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 17日10 时30分,地点为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还须持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guilin.cn)。
9. 交易服务单位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73-5625165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平乐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电话:0773-7889016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乐县沙子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乐县沙子镇中华街
地 址:秀峰区中隐路甲山新村48号
联系人:余工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773-7682088
电 话:0773-7790662
信息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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