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嵊州市爱德人才公寓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人嵊州市城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的嵊州市爱德人才公寓改造工程,发改批文嵊发改中投[2017]202号,委托代理机构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办理本次招标活动,招标申请已经招标管理机构核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有关内容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嵊州市爱德人才公寓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地点:嵊州市城南新区嵊州爱德外国语学校内。
2、建设内容:总用地面积3466平方米,新建电梯间及保安室建筑面积247.7平方米,室内房屋装修建筑面积为4000平方米(套房数量22套),新建绿化面积1590平方米,新建停车场1176平方米(停车位23只),主要对一幢六层教师公寓进行装修改造,包括围墙、道路、停车场、绿化、给排水等配套工程。
招标工程设计范围:嵊州市爱德人才公寓改造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投标时必须提供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文本及概算)。
招标工程施工范围:嵊州市爱德人才公寓改造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3、本工程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工程估算总投资136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结算价为1000万元;本次招标工程报价下浮率为15%,报价超出此范围否决其投标;本项目根据嵊市委【2016】1号文件及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有关事项协调会议意见,设计报价费率范围为1.8%~1.54%,投标报价高于1.8%的否决其投标,低于1.54%的不列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因投标文件评审中被否决的投标人也不列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缴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补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中标人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
5、资金来源:自筹。
6、工程类别:三类;结构: / ;最高层数: 6 层;幢数: 1 幢;最大跨度: / 米;建筑面积:4000m2。
7、质量要求:合格;工期要求:80日历天。
8、本工程是否是市级及以上重点工程:否(是或否)。
9、本工程是否采用指纹及面像考勤管理:否(是或否)。
二、投标报名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为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建建发[2014]424号文中的浙江省工程总承包第一批试点企业名录中的单位或函建字[2016]81号文中公布的浙江省工程总承包第二批试点企业名录中的单位;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企业、项目负责人在嵊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行贿记录(具体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在检查考核中,企业、项目负责人没有被相关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督部门)因不良行为评为C级、D级;企业、项目负责人无被相关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督部门)清出本地市场记录(具体时间以监管部门规定时限为准)。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公布名单为准)。
3、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主要的资格条件:具备嵊州市建筑业管理局颁发的《诚信手册》(包含单项备案)。
5、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2日至2017年9月28日,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时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2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适用于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 CA 数字证书登录“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未取得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
6、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3日9 时30分,地点: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原设计图纸和设计任务书领取时间为2017年9月28日,领取地点:嵊州市三江街道仙湖路830号。
三、其他有关内容
1、市级及以上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按时到场,否则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其他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项目开标,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按时到场加分制。
2、投标保证金:20万元,柜台转账(电汇)或网银支付,提交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到账,按不少于规定的金额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单位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一律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人在缴存投标保证金时应填写项目名称。
3、评标入围办法:采用两次入围评审的方式,第一阶段评审所有投标人全部入围,只对投标人方案设计进行打分和符合性评审,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前5名有效投标人的设计方案(如投标人方案得分出现并列情况,由招标人以抽签形式确定5名推荐方案排名顺序);被推荐的前5名投标人入围第二阶段评审(少于5名全部入围),但当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中有效标不足三家的,在未进入第二次评审的投标人中按排名依次替补满足三家。所有投标人均已替补进入评审,但有效标数量仍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4、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两阶段评标:①本项目第一次评审评标重点是设计方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第一次评审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设计方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投标人方案得分出现并列情况,由招标人以抽签形式确定5名推荐方案排名顺序),排名前5位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少于5名全部入围)。②评标委员会对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5位投标人按第二阶段评标办法进行评分,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
5、中标方案和中标人确定方式:
中标方案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5个方案中确定。
中标人确定方式:推荐第二阶段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即为中标价。
6、工程款支付: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7、外来施工单位若中标,须在签订合同前回机构所在地国税机关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我市国税局报备,接受我市税务部门的税务管理。
8、招标人联系人:董毓,
联系电话:0575-83003771 ;
招标代理联系人:黄留滢,
联系电话:0575-81386088 。
9、中标公示及评标结果公布: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预中标人情况在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日。在评标结束后、中标公示前在开标室公布评标结果。
四、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 标 人(盖章):嵊州市城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20.191.22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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