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兴公路以东片道路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兴公路以东片道路工程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平发改经开投资函〔2016〕10号批准前期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湖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平湖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范围为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兴公路以东片道路工程的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原地面标高地形测绘及相关技术服务。
规模:本工程主要涉及5条道路:
新凯路(平兴公路~上海塘路):规划道路路幅36米,长度为2615米,沿线设桥梁2座,为主干道;
新群路(平兴公路~上海塘路):规划道路路幅24米,长度为2300米,沿线设桥梁5座,为次干道;
新兴五路(平兴公路~独黎公路):规划道路路幅24米,长度为3035米,沿线设桥梁5座,为次干道;
规划道路1:规划道路路幅24米,长度为3000米,沿线设桥梁7座,为次干道;
规划道路2:规划道路路幅24米,长度为1800米,沿线设桥梁3座,为次干道;
以上道路为新建道路,道路设施及其他配套设施同步建设。
设计内容包含道路、桥梁、雨污水管道、电力管道、道路照明、通信管道(预留管)、环卫设施、绿化、交通组织设计;并提供给水管道、其他综合管道及燃气管道的预留位置。
道路与其他规划道路交叉口要求按畅通工程要求设计,并出具专项图纸,专项图纸包括公交车停靠站点、道路路灯及交叉口高照灯、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及标牌等。
计划设计周期:方案设计为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初步设计为方案评审通过后30日历天内,施工图设计为初步设计通过论证后10日历天内。
2.2 本次招标工程的概算造价(建安费)为 47684万元,单项合同估算价为 480万元,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同时具有道路甲级、桥梁乙级及以上)专业设计资质。
3.2 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道路或桥梁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嘉兴市外投标人须具有进嘉备案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tb.pinghu.gov.cn/)。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16年 8月1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513279454@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6年8月22日。招标人将于2016年 8月25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4.4 招标文件工本费 500 元、席位费200元在开标现场交纳,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9月12 日14 时30分,地点为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0室(平湖市新华南路与池海路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tb.pinghu.gov.cn/)及平湖市委机关报《嘉兴日报·平湖版》上刊登发布。
7. 特别说明
7.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贰万元人民币,采用网银转帐方式。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投标人请参照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报名及交退保证金流程介绍和客户端操作说明》尽快办理。由于网银转账具有时差性,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两个工作日16:00点前完成支付。
7.2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将在公示期内向平湖市检察院查询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情况,如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查询范围:自2013 年 9 月 13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7.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湖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兴路1000号
地 址:平湖市东湖大道633号汇银大厦11楼
邮 编: 314200
邮 编: 314200
联 系 人: 丁先生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0573-85620065
电 话: 0573-85272555
传 真:
传 真: 0573-8527255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513279454@qq.com
信息来源: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tb.pingh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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