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沿海大通道界山段市政配套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泉州泉港区界山小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编号为泉港施招字2017第86号的沿海大通道界山段市政配套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泉州市泉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泉发改审【2017】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泉州泉港区界山小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沿海大通道界山段市政配套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泉港区界山镇至南埔镇;
2.3.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长约11.3KM,拟建设沿海大通道界山段两侧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雨水管道及绿化隔离带、路灯提升工程等市政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约23145.81万元,建安费约17425.75万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
2.4.1.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地质勘察、概算、后续设计服务工作、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委托与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
2.4.2.内容:拟建设沿海大通道界山段两侧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雨水管道及绿化隔离带、电力管道、路灯提升工程等市政配套设施专业工程。
2.5.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8年3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设计专业甲级及或上资质,同时应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资质甲级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
3.2.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证书或道路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路桥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职工,拟担任本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岩土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项目建安投资1.5亿及以上或项目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16日17:30前登入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qgjy.gov.cn)标书下载栏,通过两次输入中国移动公司手机号码及验证码即可下载标书,下载标书必须先用移动手机支付100元人民币,支付后立即打出支付凭证,同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作为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外持一份备查。一张支付凭证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的凭据,一部手机只能购买一份标书。投标人必须确保支付凭据的真实性,开标时交易中心将投标人提供的支付凭据与系统支付记录进行核对。若发现投标人未提供支付凭据、支付凭据未按规定格式提供、伪造支付凭据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支付凭据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网上标书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qgjy.gov.cn)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6万元,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前一天17:00前,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7. 收款单位帐户名称: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开户行:兴业银行泉州市泉港支行;
9. 帐号:157600100100063551;
10.电 话:87990106 87990109。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 (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泉港招2017第86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11. 投标文件的递交
11.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
11.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11.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2. 费用
12.1. 勘察、设计费按335.7万元包干,中标后不因项目投资额增加而调整勘察设计费用。本项目服务周期较长(工程采用PPP模式建设模式),且与其它道路交叉较多,将会增加较多的管网设计,设计单位在投标时应综合考虑。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泉州泉港区界山小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地址:泉港区界山镇 ,邮编:362801 ;
电话:13960339876
联系人: 林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95-26号401,邮编:363000
电子邮件: qgpczj@163.com
电话:13959818786,
联系人:小庄
交易中心地址: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监督单位: 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电话:0595-68110055
信息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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