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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县梦龙天池(黄槐湖)景区(一期)整村提升工程(即村落改造)、环湖步道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7-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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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福建  寿宁县 工程类别 监理&项目管理总承包
工程规模 21550   平方米 工程投资 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7-10-17
详细介绍 寿宁县梦龙天池(黄槐湖)景区(一期)整村提升工程(即村落改造)、环湖步道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TC-173109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寿宁县梦龙天池(黄槐湖)景区(一期)整村提升工程(即村落改造)、环湖步道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寿发改审批〔2016〕1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寿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寿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寿宁县梦龙天池(黄槐湖)景区(一期)整村提升工程(即村落改造)、环湖步道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寿宁县。
2.3建设规模:整村提升工程、环湖步道,建设面积约为21550平方米。 (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4计划工期: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并交付使用。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寿宁县梦龙天池(黄槐湖)景区(一期)村落改造、环湖步道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①勘察、设计工作包括: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包括且不限于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建筑、结构、建筑内外装饰、精装修工程、给排水、暖通、消防、电气、防雷、电梯、人防、绿色建筑、建筑智能化、智能停车系统、标识标牌、交通标线、夜景照明、室外总体及绿化景观和外幕墙等专业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其中,勘察成果须经招标人委托进行审查,初步设计(含概算)须经招标人组织审核后进行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查,施工图须经招标人委托组织进行施工图审查,工程量清单控制价预算由中标人编制后经招标人组织审查后经财政进行审核。
②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安装。
③采购范围包括:与建筑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
④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部门竣工备案验收。
2.6质量要求:①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项目管理班子要求:
①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②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且为园林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③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或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4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请于2017年10月13日6时30分至2017年10月17日23时30分(北京时间)(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dggzy.gov.cn:8090/ndztb)采用  无记名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或利用已经激活的CA登陆到网址 :http:// www.ndggzy.gov.cn:8090/ndhy 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6日9:30 (北京时间)。正常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出现系统或软件故障等特殊情况,需要启用备用纸质版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的,须由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服务商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系统故障书面证明,再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报相关部门共同决定是否启用纸质版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
5.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平台以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现场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含电子投标文件备份光盘1份), 地点为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旧政府一层)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处;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到场。且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的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不需要密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拟派出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供上述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4. 不符合5.3条款规定的将拒收其纸质投标文件,且该电子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45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
6.2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方式:①应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所在地银行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已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的投标人,或已按宁建筑【2015】34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缴存企业的投标人,应出具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宁德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文件一起递交;③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6.3投标保证金缴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7.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dggzy.gov.cn:8090/ndztb)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寿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36号寿宁县财政局五楼
电话:0593-5306366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
电话:0591-87538104
联系人:刘先生、郭先生、林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寿宁县支行;
帐户名称: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
帐号:35001687507052508744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93-5580667
(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转账或电汇凭证上注明所投招标编号)。
招投标监督机构:寿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管股
地址:寿宁县胜利街335号
电话:0593-5580615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旧政府一层
联系电话:0593-5580667;

信息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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