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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建水库移民安置房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7-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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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广东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工程类别 监理&项目管理总承包
工程规模 0    工程投资 3745.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7-10-20
详细介绍 德建水库移民安置房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德建水库移民安置房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根据 立项批文:粤发改农经函[2015]3042号 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以上补助投资 ,招标人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德建水库工程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德建水库移民安置房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进行EPC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主要建设内容和工程量:德建水库工程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和统一建房部分移民安置房屋建设。
1.2、建设地点:连山县福堂镇;
1.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内容并按确认的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
1.4、计划工期: 220 日历天。
1.5、项目总投资:人民币3745.2552万元(其中设计费为¥25万元,建安工程费为¥3721.2552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施工资质条件:
2.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2.1.2、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3、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1.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2.1.5、在本项目公告前投标人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不为D级;
2.2、设计资质条件:
2.2.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2.2.2、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2.2.3、在本项目公告前投标人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不为D级;
2.2.4、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需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2.3、其他要求:
2.3.1、由清远辖区内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和联合体成员),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日期算起。(报名时单独递交)
2.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2.3.2.1、由不多于2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且须由施工总承包资质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方;
2.3.2.2、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
2.3.2.3、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2.3.2.4、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公告时间: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20日。
3.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20日,上午9时30分至11 时30分,下午14 时30分至16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项目负责人到场(如为联合体报名的,指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设计单位的设计负责人同时到场)持以下资料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山分中心(地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国土大厦8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3.2.1、联合体协议书(按附件格式)原件(如是);
3.2.2、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③、符合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④、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身份证复印件;
⑤、《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复印件。
3.2.3、设计单位提供的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符合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③、设计负责人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④、《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复印件。
3.2.4、其他资料
①、无行贿犯罪记录原件,单独递交。
②、报名申请表原件(可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山分中心网站https://www.qyggzy.cn/index/lianshan下载,并按表格要求填写盖章)一式两份,单独递交。
以上3.2.1-3.2.3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
②、户名: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山分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支行营业部,帐号:44001761401053003076;汇款备注:工程交易+项目编号:GZYXFG0008。   
③、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06日17时00分之前(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
④、中标后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时间无息退还。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08日10时30分。
六、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建设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山分中心网站、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发布。
招标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德建水库工程管理所
联系方式:杨先生:15975841722
招标代理: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林先生:13172906705

信息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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