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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水口至白沙段改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7-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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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广东  鹤山市 工程类别 监理&项目管理总承包
工程规模 0    工程投资 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7-10-27
详细介绍 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水口至白沙段改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水口至白沙段改扩建工程工程(下称“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水口至白沙段(原开平至阳江段)改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粤发改交通函【2017】2918号)批准本项目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入的资本金及国内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资本金35%和贷款65%。项目发包人及招标人为广东开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本项目起点连接佛开高速终点鹤山市址山镇东溪村,路线沿开阳原路线途经开平市水口镇、月山镇、翠山湖管委会、沙塘镇、塘口镇、恩平市沙湖镇、君堂镇、圣堂镇、良西镇、恩城街道、大槐镇、阳江市阳东区的那龙镇、合山镇、北惯镇等、江城区的岗列街道、城西街道、中洲街道等,于白沙街道阳江林场与阳茂高速起点相接。
路线全长125.2km,拆除原大桥(1385.1m/5座)并改扩建成特大桥1844.5m/1座,拆除原中桥(97.1m/2座)并改扩建成中桥97.1m/2座,拆除原小桥(125.2m/6座)并改扩建成小桥125.2m/6座。原桥梁两侧拼接加宽大桥4581.5/15座”,中、小桥6311.9m/278座,原涵洞两侧接长420道;改扩建互通立交共13处,新建互通立交3处(其中凤山互通立交高恩高速公路项目实施),新建圣堂服务区1处,改扩建梁金山、阳江服务区共2处,改扩建大槐停车区1处。拆除重建分离立交15座,新建分离立交3座。
2.2技术标准:采用高速公路技术标准,主要技术指标:设计速度120km/h、新建桥梁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300,其余桥涵、路基1/100,路基宽度42.0m,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K3157+145~K3248+960)、0.10g(K3248+960~K3263+498)、0.15g(K3263+498~K3282+341.85)。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06)的规定要求。
2.3合同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备注:1、其中,T1标段里程范围内的天桥(上跨主线)上构(含支座,不含支座垫石)由T2标负责实施。
2、全线附属区房建(含管理、服务、养护等房屋建筑以及房建消防、收费雨棚)设计由T1标负责实施。
3、具体工作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6个月。(其中施工图设计4个月,施工工期32个月)。合同工期以发包人下发的通知起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上述第2.3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具有类似高速公路设计、施工经验,信誉纪录良好,满足上述条件的法人企业均可参加本次招标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且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同时对2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的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 “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招标项目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进行投标。
3.5投标人(包括总承包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是总承包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以及设计咨询单位(含初步设计的审查单位)。
3.6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有效的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人将不予受理报名。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0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设计单位不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以及单位介绍信原件装订成册,同《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按所投标段分别购买招标文件,并按所投标段分别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收取费用1000元(包括工程量清单、图纸电子版及投标报价数据盘,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等),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7年10月31日9时,集中地点:广东省开平市沙塘镇锦屏工业区锦环北路28号广东开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扩建工程管理处。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7年10月31日16时,地点:广东省开平市沙塘镇锦屏工业区锦环北路28号广东开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扩建工程管理处。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22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至10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交通运输公众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开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开平市沙塘镇锦屏工业区锦环北路28号
邮    编:529339
联 系 人:赖  工
电    话:0750-2242468,13725911482
传    真:0750-2242049
邮    箱:kaiyangkj@163.com       

信息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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