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河池市人民厂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老地委安置点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池市人民厂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老地委安置点一期工程已由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河发改审批[2017]22号文和河发改审批[2017]11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池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业主自筹和招商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占76%,业主自筹和招商引资占24%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河池市金城中路与拥政路交汇处。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71207.34平方米,其中建设住宅258套,建筑面积28412.22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3678.80平方米;门卫室、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380平方米;公共配套用房建筑面积19369.32平方米;地下车库(设备用房)建筑面积19340平方米。其中,1#、2#栋为30层一类住宅建筑,建筑高度92.4米;4#为19层一类住宅建筑,建筑高度59.4米;3#19为层一类公共建筑,建筑高度76.5米。
合同估算价:22699.12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及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927天(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7年12月至 2020年6月。
2.2 招标范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方案设计完成前:包括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
2.3 本项目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施工负责人(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2.5业绩要求:投标人完成过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是指2014年10月1日至今,完成过总建筑面积不小于7万平方米居住建筑(含地下室)的设计业绩和以(EPC)模式完成过总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类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4.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
4.2?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0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 时至 12:00,下午13:30 时至 16:30(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进行现场报名。
联系窗口:⑥号窗(工程、政府采购类0771-5678542)、财务科(0771-2610536)。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0月27日,每日上午09:00 时至 12:00,下午13:30 时至 16:30,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3 技术资料押金 / 元。
5.4标书费支付:报名人在投标报名前,到银行以个人名义办理标书款支付或转账至下述专用银行账户(注明招标项目编号);或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交易中心刷卡支付。
5.5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如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一份),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5.6标书费专用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宁江南支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4505 0160 4950 0966 6666-0011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21日 10 时00分,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具体详见四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授权委托书原件、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无预付款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70%。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xzbtb.cn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河池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8-2284429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池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城江区西环路107号四楼会议室
地 址:南宁市白沙大道30号
邮 编:547000
邮 编:530022
联 系 人:容工
联 系 人:阮 工
电 话:0778-2110114
电 话:0771-5677218
传 真:
传 真:0771-5677218
信息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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