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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县滨河东路(赤岸大道至空海大道)道路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

  • 发布时间:2017-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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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福建  霞浦县 工程类别 市政&公路
工程规模 791   米 工程投资 4845.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7-10-29
详细介绍 霞浦县滨河东路(赤岸大道至空海大道)道路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

招标公告(第二次)
1.招标条件
霞浦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编号为xhwnd-2017-09(SJ)号的霞浦县滨河东路(赤岸大道至空海大道)道路工程勘察设计已由 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霞发改审批〔2017〕9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霞浦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霞浦县滨河东路(赤岸大道至空海大道)道路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霞浦县滨河东路(赤岸大道至空海大道)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
2.2.建设地点:霞浦县滨海新城 ;
2.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起点接赤岸大道,终点至空海大道,路线总长0.791千米,道路红线18米,按城市支路标准建设 。
2.4.投资总额:人民币4845.6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3477.86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 霞浦县滨河东路(赤岸大道至空海大道)道路工程勘察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文件和后续阶段设计及服务工作),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勘察设计内容均包含在内,不仅限于上述范围。
2.5.2.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涵洞、给排水、照明、电力管线、绿化、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  年 /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10 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注:根据闽建设【2011】7号文相关规定,非福建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福建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并已按相关文件规定登记备案且能够提供有效的备案证明,未在福建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后,(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合同协议至少仍具有1年的有效期)方可参加投标, 且勘察单位和与其签定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2.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具备有效的道路(或路桥或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5.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无;
3.6.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25日8时30分至2017年10月 29日17时30分通过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xpggzyjyzx.fjxp.gov.cn)进行在线购买。购买后如需纸质标书请自行联系招标代理企业;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及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记名投票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按以下方式任选其一   
6.2.1 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投标函同时提交 ;   
6.2.2银行保函形式。
6.2.3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6.2.4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有关规定,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且在商务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投标函一起递交;
6.2.5根据宁建筑〔2015〕34号文有关规定,宁德市建筑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且在商务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投标函一起递交。
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银行保函、保险凭证的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1万元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本标实行在线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阶段投标企业需通过随行软件交易平台U盾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通过CA电子签章盖章加密生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日 0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若购买或投标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7.2.投标人应在开标后规定时限(六十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
7.3.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递交数据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电子光盘(PDF格式)作为备份,若因网络、平台系统故障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电子标书加密工具失效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网络递交功能失效时(出现所有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网络上传或所有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成功的情况下),方可启动备份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PDF格式)数据进行开评标,并以此数据为准。若出现电子光盘无法打开的情况,则该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应保证网络递交与电子光盘数据一致性,如因数据不一致造成投标文件无效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注:在已提交的标文件界面下的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选择要导出的资格文件、商务文件或者技术文件,点击附件右侧的【签章】文件,在打开的签章文件界面上点击【打印】按钮,将其导出为PDF文件即可。
7.4.如未实现电子投标文件的网络递交或未提交电子光盘的,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7.5.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但不需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7.6.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5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3477.86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85.07 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公告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霞浦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地址:霞浦县王龙名城8号楼311
邮编: 355100  ;
电话:13959370118   ;
联系人:雷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海商务广场10号4幢2-C,邮编:352100;
电话:0593-2969577;
联系人: 陈女士。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霞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帐户名称:霞浦县农村社会服务联动中心;
帐    号:9060410010010000148811。
交易中心名称: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霞浦县九大馆青少年活动中心二层。
电话:0593-8883757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 霞浦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点: 霞浦县太康路105号
电话: 0593-8859736
 
信息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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