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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市第七小学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7-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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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广西  东兴市 工程类别 监理&项目管理总承包
工程规模 14545   平方米 工程投资 423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7-11-01
详细介绍 东兴市第七小学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项目招标编号:450681ZB171002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兴市第七小学项目工程已由东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关于东兴市第七小学项目建议书的重新批复>>(东发改规〔2017〕118号)、<<关于东兴市第七小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东发改规〔2017〕152号)、<<关于东兴市第七小学项目招标方式重新核准的批复>>(东发改规〔2017〕18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东兴市教育局,建设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中央、自治区资金和市本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东兴市深沟水库片区A-14-3#地块。
建设规模:拟建学校为完全小学,办学规模为在校学生 28OO人 ,总建筑面积14545.21㎡。其中新建3#综合楼1栋,5层,建筑面积4915.45;1#教学楼1栋,4层,建筑面积2046㎡;2#教学楼1栋,4层,建筑面积2046㎡;4#教学楼1栋,4层,建筑面积2046㎡;5#教学楼1栋,4层,建筑面积2046㎡;食堂1栋,2层,建筑面积510㎡;连廊等配套建筑面积935.76㎡。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综合楼、食堂土建及安装工程等,配套建设200米田径场、篮球场、足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台、沙坑、单双杠、舞台、升旗台、停车位、围墙、绿化、道路、水电工程以及购置相关教学设备等。
合同估算价:约4230.61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790天(日历天):
其中:勘察、设计工期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 60 日历天;施工工期从实际进场之日起(具体时间由项目指挥部确认)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为 730 日历天【计划一期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17年11月30日至2018年9月,施工内容为1、学校用地土方平整,2、教学用房建设内容:1#教学楼1栋,4层,建筑面积2046㎡;2#教学楼1栋,4层,建筑面积2046㎡;3#综合楼1栋,5层,建筑面积4915.45,3、附属设施建设内容:田径运动场(含足球场、沙池);篮球场、升旗台、围墙、校门、校园强电、校园给排水、部分道路(除食堂与4#、5#教学楼之间、4#、5#教学楼前面及东面道路)、部分绿化(除食堂与4#、5#教学楼周边绿化)及以上三栋楼之间的连廊。二期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18年10月至2019年11月,施工内容为1、教学用房建设内容:4#教学楼1栋,4层,建筑面积2046㎡;5#教学楼1栋,4层,建筑面积2046㎡;食堂1栋,2层,建筑面积510㎡,2、附属设施建设内容:羽毛球场、乒乓球台、单双杠、舞台、停车位、部分道路(食堂与4#、5#教学楼之间、4#、5#教学楼前面及东面道路)、部分绿化(食堂与4#、5#教学楼周边绿化)。】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总工期预计从2017年11月30日至2019年11月。
勘察、设计工期具体要求如下:(1) 勘察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日历天;(2)方案设计阶段: 10日历天;(3)初步设计阶段(含初设概算): 15 日历天(包括:①初设文件提交后至取得评审意见的时间;②提交修订后的初设文件至取得批复文件的时间);(4)施工图设计阶段: 20 日历天(①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送审后至取得审图意见的时间;②包括针对审图反馈意见修改并取得审图合格书的时间)。
勘察、设计及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具体内容:(1)工程勘察;(2)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3)设备(货物)采购、运输、装卸、保管以及设备的试验、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4)设计施工实施过程管理,包含但不限于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档案管理、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含高级)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无。
3.2.4项目经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施工 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设计单位和 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
4.2潜在投标人代表(简称报名人,下同)请于2017年10月26日至2017年11月1日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如果是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的施工方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并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进行报名)到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如果为联合体投标的,请在购买文件时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联系人:6号窗口,联系电话:0771-5678542、财务科:0771-2610536。
4.3标书费支付:报名人在投标报名前,到银行以个人名义办理标书款支付或转账至下述专用银行账户(注明招标项目编号);或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交易中心刷卡支付【填写报名表时,要求潜在投标人(投标人为授权人)与银行卡持卡人必须一致】。   
4.4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其他技术资料费)。
4.5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4.6标书费专用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宁江南支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4505 0160 4950 0966 6666-001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2017年11月21日10时00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公开开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10%。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70%。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防城港市工程招标造价信息网(http://www.fcgzbzj.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xzbtb.cn)、东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东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联系电话:0770-7685608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兴市教育局                
地    址: 东兴市兴东路201号       
联 系 人:王盛勇/施永东         
电    话:0770--7675383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怡园小区住宅20号
邮    编:538000             
联 系 人:王菊/卢妍           
电    话:0770-2885505/14797708231/13387700700
传    真:0770-2885508
 
信息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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