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古柏韩村安置房二期勘察设计
南京市高淳区东部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高淳新区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批文号:高发改投资【2015】314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古柏韩村安置房二期勘察设计
2、建设地点:古柏凤山集镇
3、招标范围:详勘、试桩、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与本设计相关的其他专项深化设计、补充设计、二次修测等全过程设计工作及施工配合服务工作,同时应满足有关部门的审查、审批要求(包括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招标文件技术标编制,配合编制工程量清单等),以及报批、审查、招标、施工、验收等各阶段的设计服务工作,并提供相应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基坑、地库(含人防)、钢结构、暖通、消防,装修、配电、室外景观、供水排水管网、智能化、电梯、亮化(含墙面亮化)等所有施工内容设计。
4、设计服务期:设计周期55日历天。详勘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概算在10天内编制完成,施工图设计在25天内完成。
5、工程规模:总投资约 25000万元,建筑面积约150000㎡。
6、合同估算价:330万元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方的具体工作分工;(2)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不超过2家。若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和相关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四、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
2、投标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有效的注册建筑师证原件,项目负责人须为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联合体的由牵头人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建筑师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2017年4月至2017年9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如是退休人员则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但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开具的有效退休证明材料原件)。
5、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原件);
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原件);
7、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原件);
8、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提供承诺书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原件);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提供承诺书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原件);
9、若是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单位须提交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业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勘察设计能力;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资格审查。如有违反,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注:以上要求须提供原件核查,如不能交验原件的,即认为其资格审查不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进入评标阶段。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1、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原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自2017年10月26日至2017年11月03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碧桂园6栋1单元503室)购买招标文件。因系统限制,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截止时间为准。
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售后不退。
六、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本招标项目的评分取值为百分制。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打分的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划分
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以上人员必须为中标后的实际设计人员,若一经发现与投标人员不符,将取消合同,追究责任。
七、其他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为牵头单位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3、a.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网银);
b.投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淳分中心专用账户,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c.投标单位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户名、帐号汇款并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用户平台在线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保证金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25-68505877、68505828、83727019)。
d.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交保证金。
4、招标人将拒绝有以下行为的投标申请人:放弃中标、资格审查合格后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被有关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5、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高淳区东部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碧桂园6栋1单元503室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602525696
邮编:211300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本网站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信息来源: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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