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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国道南复线(朗霞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6-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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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浙江  余姚 工程类别 市政&公路
工程规模 3409   米 工程投资 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6-09-05
详细介绍 329国道南复线(朗霞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329国道南复线(朗霞段)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余姚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浙江余姚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拟建的329国道南复线(朗霞段),起点接余姚大道,起点桩号K10+234,终点至朗霞路(晋涵路已建段),终点桩号K13+643,路线全长3.409公里。
2.2招标范围
本次勘察设计的具体内容为329国道南复线(朗霞段)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地质勘察、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图纸、施工技术规范专用条款编制及与之相关的科研(如需要),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管线、交通及环境设施等。同时要协助招标人获得国家主管部门对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准。本次招标设1个合同段。
2.3勘察设计周期初步要求及安排:
2.3.1合同签订后 30个工作日,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5份及编制外业勘察与地质勘察指导书,并报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批准;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5份;
2.3.2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30个工作日,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5份;
2.3.3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15个工作日,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详勘、定测报告送审稿5份;
2.3.4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40个工作日,提交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5份;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提供;
2.3.5收到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28天内,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和专题研究报告(如需要)最终稿5份,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5份;
2.3.6根据发包人项目施工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参考资料、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
2.3.7后续服务:从项目工程施工开始之日起至竣工验收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
①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及公路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单位必须为同时拥有上述①②资质的独家企业或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以设计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拥有①资质)。
设计单位须列入“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通过审核[审核通过时间必须为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受到限制当事人资质、资格等当面的行政处理决定且处罚期内(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用网站及余姚市招标投标网),限制其参加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的牵头人须同时具有设计与咨询资质。投标单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须列入“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通过审核[审核通过时间必须为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受到限制当事人资质、资格等当面的行政处理决定且处罚期内,限制其参加与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列入“黑名单”管理范围的其他行政处理决定,限制其参与投标(具体按照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甬政发【2014】119号执行。]
3.3项目负责人需具有道桥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排除投标人的准则如下:
投标人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资格;
投标人未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与招标人有合同关系并且有纠纷;
投标人与招标人有隶属关系、关联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法院已收到关于该投标人的破产申请或投标人已明显无力清偿债务;
投标人在商业或职业过程中严重渎职或者触犯刑法;
投标人提供严重歪曲事实的资料信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勘察设计采用公开性招标程序,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符合投标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不受名额限制。
4.2下载地址:余姚市招标投标网(www.yyztb.gov.cn),附件为招标文件。补遗书(补充通知)也在该网站公布,请投标人自行关注、下载,公布之日即视为送达,发包人不另行通知。
5、回避情况
有下列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请自行回避:
5.1 经向余姚市检察院系统查询,有行贿行为的单位及个人;
5.2 余姚市招标投标网上有不良行为正在被公示的单位及个人。
6、投标担保
投标保证金5万元,投标单位以本单位总公司基本账户(分公司及项目部开出的拒收)开出的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或汇票、电汇形式递交。转帐支票或银行汇票及电汇出具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时的单位名称相一致,否则招标单位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投标保证金的收妥抵用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5日10:30。
余姚市招投标中心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余姚支行
帐号:  94060155260000269
7、本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余姚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余姚工业园区迎霞北路88号
邮政编码:315400                      
联 系 人:庞工
联系电话:62288791                
招标代理: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余姚市南雷南路298号合力大厦南楼5楼
邮政编码: 315400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0574- 62655028   
传    真:0574-62655029
投标人必须在余姚市招标投标网(www.yyztb.gov.cn)的“投标人注册”栏中注册,注册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

信息来源:余姚市招标投标网(www.yyzt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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