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泉州台商投资区泉东大道(原百东大道)(杏秀路-南北大道)、滨湖东路(原杏琅路)(滨湖南路-杏秀路)、海城大道(原第四纵路)(海山大道-张纬四路)市政工程设计(三次招标)
1. 招标条件
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编号为泉台招字(2017)第89号的泉州台商投资区泉东大道(原百东大道)(杏秀路-南北大道)、滨湖东路(原杏琅路)(滨湖南路-杏秀路)、海城大道(原第四纵路)(海山大道-张纬四路)市政工程设计(三次招标)招标已由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科技经济发展局以泉台管经审〔2011〕45号、泉台管经审〔2017〕58号、泉台管经审〔2013〕7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邀请 招标。受邀请的投标单位如下: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泉东大道(原百东大道)(杏秀路-南北大道)、滨湖东路(原杏琅路)(滨湖南路-杏秀路)、海城大道(原第四纵路)(海山大道-张纬四路)市政工程设计(三次招标);
2.2. 建设地点:泉州台商投资区;
2.3. 工程建设规模:泉东大道(原百东大道)(杏秀路-南北大道)起于泉东大道与南北大道交叉口(不含交叉口),向东下穿福厦客专后以隧道形式下穿泉州绕城高速,讫于泉东大道与杏秀路交叉口(不含交叉口),设计范围内总长度约2.78km,其中隧道长度约为0.95km,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60km/h,规划宽度:3.5m人行道+10m辅道+5m侧分带+15.5m机动车道+4m中央分隔带+15.5m机动车道+5m侧分带+10m辅道+3.5m人行道=72m,建安费约为10.36亿元;滨湖东路(原杏琅路)(滨湖南路-杏秀路)起于滨湖东路与滨湖南路交叉口,向东南下穿福厦高铁后转向南下穿泉州绕城高速,与杏秀路衔接,设计范围内总长度约为3.0km,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40km/h,规划宽度50m,建安费为2.50亿元;海城大道(原第四纵路)(海山大道-张纬四路)起于海城大道与海山大道交叉口,向东下穿福厦客专后继而下穿泉州绕城高速,讫于海城大道与张纬四路交叉口(不含交叉口),设计范围内总长度约为4.2km,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60km/h,规划宽度3m人行道+7.5m辅道+2m侧分带+15.5m机动车道+4m中央分隔+15.5m机动车道+2m侧分带+7.5m辅道+3m人行道=60m,建筑工程安装费为3.23亿元。
2.4. 投资总额:约16.09亿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泉州台商投资区泉东大道(原百东大道)(杏秀路-南北大道)、滨湖东路(原杏琅路)(滨湖南路-杏秀路)、海城大道(原第四纵路)(海山大道-张纬四路)市政工程设计(三次招标)招标,主要设计任务包括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咨询、配合服务等)。
2.5.2. 内容: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电信工程、交通工程等市政配套工程的设计。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年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铁道(I))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3.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具备道路或市政或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人员;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下述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不要求。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请受到招标人邀请的投标人于2017年11月8日至 2017 年11月13日以不记名方式登录“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电子招标资料,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为 10 万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前一天的17:00前,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到(以收款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帐户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惠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泉州台商投资区信用社
帐号:9070 3100 1001 0000 1166 31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 (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泉台招字(2017)第89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同时于交标时还应另行提供投标保证金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一张,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退回的责任。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7 年11月30 日 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通港路大创商厦4层(区交警大队斜对面,新行政服务中心楼上) )联系电话:0595-27558835;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应当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及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泉州台商投资区泉东大道(原百东大道)(杏秀路-南北大道)、滨湖东路(原杏琅路)(滨湖南路-杏秀路)、海城大道(原第四纵路)(海山大道-张纬四路)市政工程设计(三次招标)设计费用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标准收费的 60% 计取,其中,泉东大道(原百东大道)(杏秀路-南北大道)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暂按人民币103600万元计,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暂定为人民币1532.2966万元,滨湖东路(原杏琅路)(滨湖南路-杏秀路)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暂按人民币25000万元计,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暂定为人民币427.6206万元,海城大道(原第四纵路)(海山大道-张纬四路)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暂按人民币32300万元计,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暂定为人民币538.0518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9. 招标人确认中标人后三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自行通过惠安县人民检察院对本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近十年),并将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若招标人发现中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确认中标人后三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未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的,产生的后果自负)。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浔头村,
邮编:362122;
电话:0595-27393167
联系人: 魏工。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体育街奇龙物流大厦九楼西侧,
邮编: 362000 ;
电话:18160982222传真: / ;
联系人:小曾。
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通港路大创商厦4层(区交警大队斜对面,新行政服务中心楼上);
联系电话:0595-27558835。
部门或机构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地点: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杏秀路
电话:0595-27396608
信息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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