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马剑镇建辉村3A景区规划设计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编号:ZYF2017-10-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诸暨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诸暨市马剑镇人民政府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马剑镇建辉村3A景区规划设计采购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
马剑镇建辉村3A景区规划设计采购,采购预算金额约为20万元,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具有良好信誉的法人;
3、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17年11月9日-2017年11月17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ztb.gov.cn)政镇街部门交易信息板块,交易公告栏目中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谈判。
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获取。
七、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或公证件(有效期内),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
2、自2017年9月20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原件不退)。
3、如果参加开标现场的投标人代表为代理人,需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书,参加开标现场的投标人代表为法人代表本人的,只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以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投标人单位名义汇款,不接受个人、分支机构、办事处、子公司或从他人账户汇款或存款方式)。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2万元。
收款单位:诸暨市马剑镇人民政府
开户银行:诸暨市农商银行马剑分理处
银行帐号:201000032594301
款项用途:保证金。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按年度投标保证金相关规定执行。
九、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须于2017年11月20日10:00时前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马剑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0日10:00时
开标地点:马剑镇府四楼会议室。
十一、业务咨询:
业主单位联系人:兰传亮
联系电话:13867599086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18058665882
诸暨市马剑镇人民政府
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zt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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