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陆河县新河工业园区扶贫厂房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陆河县新河工业园区扶贫厂房建设工程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陆河县新河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财政配套,招标代理机构为深圳市深龙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
陆河县新河工业园区扶贫厂房建设工程规划用地面积24270.82㎡,拟新建12栋小型厂房,每栋为两层。总建筑面积为17683.20㎡,其中A类厂房6栋,每栋占地面积为765㎡;B类厂房6栋,每栋占地面积为680㎡。
2.2建设内容:主体建筑工程、室内安装工程(电气、给排水、消防、通风、弱电工程)、室外及附属工程(污水处理池、绿化、混凝土路面、围墙、大门、室外给水系统、室外排水系统、室外强弱电系统、配电房、保卫室)等;
2.3招标范围:包括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工程施工,以及该项目施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勘察设计施工服务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或投入使用12个月内的维修保养服务以及质量缺陷期保修等;
2.4工程最高限价(暂定价):3322.01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设计费:94.05万元,工程建安费:3227.96万元,(勘察设计费及工程建安费最终以财政审定的预算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为准);
2.5工程建设地点:陆河县新河工业园区;
2.6计划总工期为450天,其中勘察工期为 20天,设计工期为70天,施工工期为360天;
2.7工程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证书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分别具备下列资质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1)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2投标申请人的业绩要求:曾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业绩;
3.3投标申请人的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勘察负责人应具备地质专业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或广东省外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含临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3.4投标申请人自投标申请之日算起前三年无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两次及以上一般安全事故(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
3.5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人和各方责任、权利、义务等;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联合体以施工方为主办人;
4、勘探现场时间:
考虑到本项目工程内容多、工期长、施工环境因素复杂,为确保工程进度,保证潜在投标人利益需进行勘探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运输条件等情况。在报名前需由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勘察负责人携带地质专业高级工程师证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原件、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携带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原件、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携带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到项目现场签到(请提前联系招标人)并踏勘现场,踏勘现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负,然后持招标人确认其已踏勘现场证明进行报名。踏勘现场证明格式见附件。
5. 报名资料的提交
投标申请人应 2017 年 11 月 13 日至 11 月 17 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陆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陆河县政务服务中心左侧办公大楼四楼)进行投标报名,报名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成员的主办人一方的项目负责人),同时提交下列资料:
(1)企业介绍信(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委托,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
(3)报名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4)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施工方);
(6)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如是联合体);
(7)投标申请人勘察负责人的地质专业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身份证和报名前最近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单的复印件(如是联合体,应为具有勘察资质的成员一方);
(8)投标申请人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身份证和报名前最近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单的复印件(如是联合体,应为具有设计资质的成员一方);
(9)投标申请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或广东省外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含临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和报名前最近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单的复印件(如是联合体,应为具有施工资质的成员一方);
(10)拟投入本项目施工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岗位证、职称证、身份证和报名前最近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单的复印件(主要提供施工员1名、安全员2名、质检员1名、造价员1名、资料员1名);
(11)投标申请人近5年(2012年1月至今,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承担过的类似施工项目业绩的施工合同以及其竣工验收报告;
(12)投标申请人自投标申请之日算起前三年无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两次及以上一般安全事故的声明书(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
(13)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的主办人)。
报名资料一式两份,以上报名资料第(1)、(2)、(6)、(12)项的原件(非联合体的投标申请人不用提交第(6)项资料)和第(3)、(4)、(5)、(7)、(8)、(9)、(10)、(11)、(13)项的复印件(必须是A4纸,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除投标人资质证书和其他人员的身份证外(报名人身份证及其他资料均应核对原件),并按顺序编制页码装订成册,资料封面应注明“陆河县新河工业园区扶贫厂房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并注明投标申请人(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全称(需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传真号码,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报名申请。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第(1)至(13)项报名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证明或替代资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
根据汕尾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1]第13号文的要求,招标人将对参加该项目报名投标的投标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自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日近十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人按照本公告第3、4条的规定条件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陆河县新河工业园区扶贫厂房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进行核对,经核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人,从陆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处获取招标文件(不设邮购);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陆河县新河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深龙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陆河县新河工业园内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尚景花园1栋2楼办公室
联 系 人:彭先生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3828908188
电 话:13729587622
信息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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