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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堡翠城棚户区安置工程规划设计项目

  • 发布时间:201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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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江苏  溧水 工程类别 建筑设计
工程规模 215000   平方米 工程投资 97031.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7-11-17
详细介绍 南堡翠城棚户区安置工程规划设计项目

南京溧水中山保障房建设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南堡翠城棚户区安置工程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溧发改审[2017]40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97031.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万元;其他政府性资金:197031.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南堡翠城棚户区安置工程规划设计项目。
2、工程地点:溧水
3、工程规模:设计用地64650平米(约97亩);容积率≤2.5,总建筑面积约21.5万平米。
4、招标内容:项目的地勘及已有方案设计的完善、报审、施工图设计(总体设计、总平、水电管综等;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空调与通风、智能化、幕墙、装饰、节能、节水、雨棚、消防人防、景观方案、小区及建筑夜景亮化、外遮阳、基坑支护等),涵盖项目实施所有的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深度为施工图及概算;各项设计须通过图审。(经业主同意,非主体工程的专业设计可以合法分包)
5、合同估算价:设计费控制价为430万元。最高限价20元/平米(含地勘及审查、过程服务及驻地服务),建筑面积约21.5万平米(含地下),最终费用按实际设计面积*报价计算(面积以规划许可证面积为依据)。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1)设计投标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建筑工程综合甲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2、具有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含)以上(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3、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人防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城乡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园林景观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2)勘察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者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3)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有:仅限建筑设计资质与勘察资质,建筑设计资质投标人为联合体发起人。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核查)
2、项目设计总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2)项目负责人提供2017年5月至2017年10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2017年 11 月 10 日至2017年  11 月 17 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 (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在在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6幢1309室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方法
(1)申请人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或组织。(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2)设计投标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建筑工程综合甲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2、具有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含)以上(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3、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人防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城乡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园林景观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3)勘察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者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4)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有:仅限建筑设计资质与勘察资质,建筑设计资质投标人为联合体发起人。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核查)
(5)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建筑师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项目负责人提供2017年5月至2017年10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7)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8)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9)投标人承诺:设计达不到招标人、招标人战略合作伙伴及相关审批部门要求,应无偿进行修改完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0)投标人无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2)投标人各成员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注:《诚信投标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视为无效。
(13)提供投标保证金确认函网上打印件。
六、评分方法
本次设计公开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分值分配如下:(满分100分)
每个投标人的得分为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得分的总和。招标人根据评标委会评审结果,推选得分高的为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定标。定标过程及理由不向投标人做出解释。设计取费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为计算依据。
备注:
1、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上述评分细则进行打分,并记录在评分表中,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2、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等材料必须提供原件(本项目公证件不视同原件)核查,如无法提供需要核对的原件,将不得分。
3、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可兼得。
4、投标单位提供的设计合同和业绩证明,必须是执行江苏省建筑工程设计规范要求,否则,视同没有提供。
5、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6、本工程评标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企业的报价、企业资质及拟投入人员情况、业绩合同、设计工作组织方案及深化文本等项分别进行打分,其中报价、企业资质及拟投入人员情况、业绩合同的打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核定得分。设计工作组织方案及深化文本由各评委独立评分。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值为某个投标企业设计组织方案的最终得分(保留2位小数)。分值合计最高得分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人,当出现并列最高综合得分时,以设计组织方案得分高者优先中标。
七、其他事项:
(1)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要求:
1)设计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开标会议,若未能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或到场提供不了上述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2)法定代表人(如是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是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开标会议,若未能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或到场提供不了上述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1)缴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支票。(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自行进账,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水分中心专用账户。(3)投标人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联网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在线联网打印咨询电话:025-68505877、68505828、83727019)
(3)凡参加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有围串标、挂靠、转包等不良行为的,一律记入不良行为,限制进入溧水市场6个月以上并予以公示.
(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5)方案评审得分前三名的设计补偿费分别为:8万元、5万元、3万元,其余0补偿;若方案前三名且最终中标的,则补偿费转入设计费。
(6)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南京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库手续,否则可能将会影响投标。
招标人:南京溧水中山保障房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盖章)
招标人地址:庆丰路2号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
代理机构邮编:210000
代理机构传真:025-83278558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3279861

信息来源: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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