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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姚东街拆迁安置区统一规划统一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7-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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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广西  昭平县 工程类别 监理&项目管理总承包
工程规模 5376   平方米 工程投资 88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7-11-17
详细介绍 关于黄姚东街拆迁安置区统一规划统一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姚东街拆迁安置区统一规划统一建设项目工程已由广西黄姚古镇旅游文化产业区管理委员会投资发展局以黄区投发规划[2017]41号、黄区投发规划[2017]4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黄姚荣达旅游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黄姚东街项目涉及安置户的土地征收及房屋补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黄姚东街拆迁安置区统一规划统一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GXZPZB201710工字020号
建设地点:昭平县黄姚镇东街项目用地范围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376平方米,规划建设16栋,层高3.5层;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场地硬化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合同估算价:  880.29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10个月。其中:
①勘察工期:招标人发出勘察通知书之日起15日历天内提交《建设工程勘察成果文件》;
②设计工期:《建设工程勘察成果文件》完成后15日历天内出具方案设计文本,方案设计审批通过后15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审批通过后25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通过后5日历天内提交预算文本;审批过程中需修改完善的,须5日历天内完成修改重新提交;
③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对本建设项目进行勘察(含初勘及详勘)、设计、施工总承包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竣工图编制)、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2.3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3项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③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派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项目勘察负责人:具有全国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3.2.3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附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勘察、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0日至 2017 年1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还须持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四楼)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7年11月10日至 2017 年11月17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6 日9时 00分,地点为贺       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还须持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勘察预付款为合同价款中勘察费的10%,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一次性支付给承包人;设计预付款为合同价款中设计费(含预算编制费)的10%,在设计工作开始后7天内一次性支付给承包人;施工预付款为合同价款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的10%,发包人在监理人发出开工令后7天内一次性支付给承包人。
预付款的抵扣方式、抵扣比例和抵扣时间安排:发包人支付的施工预付款在承包人完成工程量的20%后,开始从每期进度款支付中参照工程进度比例优先扣还,最迟于工程量完成至80%时全部扣清,勘察、设计预付款不做扣还。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 80% ,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 70%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hzzfcg.com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0774-5268001)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昭平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站(联系电话:0774-6699378)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黄姚荣达旅游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贺州市黄姚古镇黄姚新街酒壶山            
地  址:贺州市太白社区太兴街59号
邮  编:546800                                  
邮  编:542899
联系人:李钰乐                                  
联系人:陆杨
电  话:0774-6722807                            
电  话:0774-5128789
传  真:0774-5138789
 
信息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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