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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7-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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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福建  晋江市 工程类别 监理&项目管理总承包
工程规模 22380   平方米 工程投资 8358.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7-11-19
详细介绍 晋江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晋江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晋发改审〔2017〕24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晋江市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晋江市崇德路晋江市人民法院院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工程费用投资估算为8358.65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项目新增总用地面积3960m2,总建筑面积2238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980m2,地下建筑面积9155m2。项目拟新建一座十层审判法庭大楼(总高度不超过50m,按二类高层设计),主要设置审判法庭、档案用房、执行物保管、执行听证、法院信息用房等各类审判功能用房及辅助用房。地下室二层主要设置地下停车场,战时兼做人防,并相应建设绿化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范围包含: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屋面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电梯工程和总图及室外工程等;具体范围以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为准;招标内容为上述工程范围内的设计、采购和施工工程总承包。
2.4 工期要求:计划工期为900个日历天(含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其中方案设计周期为15天(须通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初步设计周期为30天(须通过主管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周期为50天(须完成施工图审查)。
2.5 质量要求:  设计成果满足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设备、材料符合国家规定合格标准,施工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营业执照,并满足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2)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且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3.3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一级建筑师或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3.4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资格条件符合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1 月 14 日至2017年 11 月 19 日自行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12 月 6 日9时00分,地点为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城市展馆二楼)。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需派其法定代表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出席。未出席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失去对开标结果提出异议的资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8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2)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使用“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的部分应当按方式(1)补足,否则否决投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及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晋江市人民法院
招标人地址:晋江市崇德路38号
联系人:彭工
联系电话:0595-8203321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
联 系 人:林腾、李卉
联系电话:0591-87554218
邮箱:87554218@sina.com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名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晋江分行
账号:424758379456
(投标人需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注明:“晋EPC招20171114002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信息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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