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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东海片区经八路北段及支十四路延伸段市政道路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7-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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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福建  泉州市 工程类别 市政&公路
工程规模 0    工程投资 2405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7-11-23
详细介绍 泉州市东海片区经八路北段及支十四路延伸段市政道路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泉州市东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编号为  泉建招字〔2017〕194号 的 泉州市东海片区经八路北段及支十四路延伸段市政道路项目已由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泉发改审〔2017〕14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泉州市东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东海片区建设统筹统支,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泉州市东海片区经八路北段及支十四路延伸段市政道路项目设计 ;
2.2.建设地点:  泉州市东海片区内 ;
2.3.工程建设规模:①经八路北段道路长1078.65米,呈南北走向,道路规划红线宽度36米,为城市次干路,道路南起新建的东海大街,道路北至现状通港东街②支十四路延伸段为城市支路,道路长1301.762米,呈南北走向,道路宽度:现状支十四路至经八路北段(K0+000~K0+715.535)宽度为18米;经八路北段至通港东街(k0+715.535~k1+301.762)宽度为16米,道路南起现状支十四路,道路北至现状通港东街;
2.4.投资总额:人民币 24050万元,其中建安造价7500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等 。
2.5.2. 内容: 市政道路及其配套工程,配套工程包括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通信工程、电力工程、道路照明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管线综合工程、交通监控工程等相应附属工程。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2018  年 8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40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或市政行业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道路或市政或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要求:本工程不要求;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11  月 17 日8:00至 11  月 23  日18:00(北京时间)以不记名方式登录“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支付 50 元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4.2.若需购买纸质招标文件及招标相关资料的,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资料预约电话0595-22110876。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记名投票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7年 12 月 19 日17:00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现金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以下指定的账户:
帐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开户行一:  泉州银行鲤城支行    ;帐  号: 0000008140501012  
开户行二: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  ;帐  号:152710152200001448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 (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 194号 )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或②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形式。
或③投标人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其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文件。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贰万元  。
7.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7 年  12 月  20 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投标文件接收处;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8.1. 工程设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的50%计取;
8.2.招标人公布的估算工程设计费为110万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东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滨城大道CR2-CR5商住楼,邮编:362000 ;
电话:13960401598      
联系人:谢少雄。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东湖街凤山南段金贸大厦806,
邮编:362000;
电话:15905051898       
传真:0595-22110877;
联系人:魏锋。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开户行一:  泉州银行鲤城支行 ;
帐  号: 0000008140501012  
开户行二: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
帐  号:152710152200001448
交易中心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
监督部门: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信息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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