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沙溪十里闽学文化长廊-龟山文化廊景观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三明市园林管理局 (招标人)的编号为 SMJL-SZ1671 (招标编号)的沙溪十里闽学文化长廊-龟山文化廊景观方案设计招标(招标项目名称)已由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明市园林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 (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三明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整体景观规划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沙溪十里闽学文化长廊-龟山文化廊景观方案设计招标;
2.2. 建设地点:;由城关大桥到下洋悬索桥的沿河西岸滨河景观带以及社区永利文化广场,用地面积约30000平方米
2.3. 工程建设规模:本次景观工程建设占地总面积约45亩(30000平方米),总投资约3000万元;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约 3000万元。
2.5. 招标类型:全过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含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设计服务) ;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总体景观工程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 。
2.6.2. 招标内容:沙溪十里闽学文化长廊-龟山文化廊景观方案设计招标;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园林景观道路、绿化、擂茶坊建筑、桥梁栈道、雕塑、水、电、弱电、夜景工程等专业工程以及按规范规定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具体要求见第五章设计要求)。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2016年12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6个 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风景园林设计乙级的国内设计单位;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国家注册高级园林景观方案设计师且为本单位员工;
3.3.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4.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17日至2016 年8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 0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3 时 30 分至 5 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及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9月9日15:30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转账或电汇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玖仟元(人民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后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016年 9月9日 15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交易厅 ;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8.1. 设计费按以下标准计取:本项目园林景观工程设计取费按15元/平方米包干计取。本项目设计建设面积约30000平方米,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450000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明市园林管理局
地 址:三明市园林管理局;
邮编:365000
联系人:魏先生
代理机构:三明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新市中路206号;
邮编:365001
电话:0598-8592036;
传真:0598-8592036
联系人:杨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列东支行
开户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9030211020010000045207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
退还保证金电话:0598-8953870
信息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