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永丰县南方大道至藤石线公路新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丰县南方大道至藤石线公路新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经永府办抄字 【2016】418号抄告批准建设,并由永发改招标核字【2016】63号核准,项目业主为永丰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全长约3公里,路基宽12m,沥青砼路面,其中桥约60m,二级公路标准,本设计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2本次勘察设计费以财政评审为准,采用下浮让利报价,以最终投标报价为准。
2.3 技术标准:本项目。
2.4勘察设计周期:60天。其中:自签订勘察设计合同之日起10天内提交路线走向方案,报县政府审定; 签订勘察设计合同之日起20天内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工可批复后20天内完成外业资料及初步设计和概算文件。初步设计和概算文件批复后15天内的时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和预算。
2.5 招标范围:全线范围内的工可及路线、路基(特别危险边坡)、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其他工程等的设计工作,包括工可、工程地质勘测、初勘、初测、详勘、定测、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及施工图预算文件编制、征地放样(包含各阶段评审)、工程量清单(按施工标段划分)、后续施工期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自行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9 月2 日9:30,投标人应于当日9:30前将投标文件亲自递交至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交招标人签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获得招标文件时间和方式:本次招标取消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企业,可于2016年8月16日上午9:30后在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后直接投标。开标前每个投标企业需缴纳招标资料费600元整,随投标担保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名称)一起打入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开标时投标企业均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及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证书及其身份证、投标保证金进账单(以上证件均需原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丰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吉安市建筑设计规划研究院
地 址:永丰县城
地 址:吉安南大道6号
联系人:张小军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13807965365
电 话:15170899915
信息来源: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http://www.jazbt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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