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保定市恒源路(阳光大街——恒祥大街)项目工程设计
招 标 公 告
编号:hbzz-bdzb-20170717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恒源路(阳光大街-恒祥大街)项目已由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保发改投资【2017】36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保定市恒源路(阳光大街——恒祥大街)项目工程设计
2.2项目建设地址:项目位于保定市北部,西起阳光北大街,东至恒祥北大街。
2.3项目建设规模:道路全长2163米,道路断面选用机非分离的三块板断面形式,由中央向两侧依次为:机动车道24米+绿化带(生态滞留带)2×4.0米+非机动车道2×6.0米+人行道2×3.0米,规划红线宽度为50米;新建d600mm- d2000mm钢筋混凝土雨水管道,总长4340米,新建d500mm(PVC-U双层轴向空壁排水管)污水管道,总长2170米;随路建设生态滞留带、生态树池等海绵设施和照明等其他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10132.55万元,设计费投资额121.7万元。
2.4项目工期要求:
设计完成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日内完成。
管线跟测工期:配合随工程进度,满足招标人要求。
2.5本次招标范围:保定市恒源路(阳光大街——恒祥大街)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管线跟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本招标公告页面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1月27日上午09:00至2017年 12月01日下午17:3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12月 21日9时00分,地点为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的要求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同时发布。(除上述公告发布媒介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招标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 址:保定市铁塔胡同77号
联 系 人:张博超
联系电话:0312-309013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卓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定市复兴西路118号
联系人:郝峥
电话: 0312-3106002
信息来源: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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