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永福县文明塔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福县文明塔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工程已由 永福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永发改字【2017】34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永福县福兴城乡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永福县南雄村塔脚屯后瑶山顶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26265.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704平方米,其中文明塔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文昌殿建筑面积160平方米、文化长廊建筑面积60平方米、城台建筑面积1350平方米。项目配套建设路面硬化、广场、生态停车场、绿化、给排水、供电、消防等设施工程。
合同估算价:项目总投资2019.6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643.1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8.83万元;预备费144.16万元;建设期利息73.5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 □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 √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200 天(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7年 12月至 2018 年 6 月。
2.2招标范围: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阶段:在项目拟建规模、设计方案、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设计(设计阶段: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期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施工内容包括全部施工图纸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施工单位人员,且与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3.2.3项目经理: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日08时00分至2017年12月7日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guilin.cn/gxglhy)进行网上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网上报名者,请于2017年12月1日08时00分至2017年12月7日17时30分(不少于5个工作日),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guilin.cn/gxglhy)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29日10时30分,地点为(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号开标厅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70%。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guilin.cn)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73-5625165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永福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站
联系电话:0773-8512117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福县福兴城乡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福县凤阁路6号
地 址:桂林市临桂新区彰泰公园1号2栋1单元12楼
邮 编: 541899
邮 编:5411100
联 系 人: 吕工
联 系 人:李旻
电 话: 17777389060
电 话:0773-3616688
信息来源:广西省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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