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镇南路街景改造提升工程—入口门户节点打造(镇南路)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17432 (发布时间:2017-12-01)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镇南路街景改造提升工程—入口门户节点打造(镇南路)总承包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宁波市鄞州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甬鄞镇治办【2017】1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鄞州区东吴镇
项目规模:项目总用地范围19075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
投标限价:400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限价20万元,建安工程费最高限价380万元),投标限价包括设计费、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及招标文件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其它费用。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区财政及镇财政统筹安排100%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设计、施工和保修责任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数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设计质量要求: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设计周期:4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5日历天;施工工期4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同时具备①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上述①和②资质的联合体。联合体资质的确定: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信用评价等级须在C级及以上(信用评价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施工企业信用信息为准,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的施工信用等级须在C级及以上);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1.6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① 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 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园林绿化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2017年8月、2017年9月、2017年10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养老保险缴纳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园林绿化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2017年8月、2017年9月、2017年10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养老保险缴纳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派出);
3.2.2 拟派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3.3其他要求:
3.3.1拟派施工负责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
3.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被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应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7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鄞州区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2012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4.资格审查方式
审查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220.191.214.173:8080/)”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21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指示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戴主任
招标代理人: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二期泰安中路158号太平洋恒业大厦19楼
联系人:张工
电话:18957429990、55867476
信息来源: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gjy.nby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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