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海峡联合学院和海峡联合研究院建设项目(二期)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福建农林大学(招标人)的编号为福顺恒〔2017〕招字第A-049号(招标编号)的海峡联合学院和海峡联合研究院建设项目(二期)勘察、设计(招标项目名称)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闽发改网审社会函〔2017〕158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农林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海峡联合学院和海峡联合研究院建设项目(二期)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福建农林大学旗山校区内 ;
2.3. 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90002平方米,其中海峡联合学院63396平方米,海峡联合研究院26606平方米;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 5723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0916万元。
2.5. 招标类型:勘察和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二期项目总体规划调整、工程勘察、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阶段设计和施工期间的现场指导和配合等服务。
2.6.2. 内容:二期项目总体规划调整、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实验楼、教学实验楼、室内体育用房、学生公寓3、学生公寓4、科研楼、专家公寓、田径场及相关配套工程等,含建筑安装工程、室外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景观工程、基坑支护、幕墙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含10KV变配电、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人防工程、绿化、桥梁、道路等工程内容。其中施工图设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设计任务要求的建筑工程、结构工程、水电工程、暖通工程、室外总体工程、路桥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和附属工程等专业工程。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年/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一家勘察单位只能与一家设计单位联合)。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且为本单位员工;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岩土勘察专业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
3.3. 根据闽建设【2011】7号文相关规定,非我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在我省应具备与其资质等级相配套的土工试验室(或合作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并已按闽建筑【2011】7号文规定登记备案且能够提供有效的备案证明;勘察单位和与其签定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 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50000平方米的一般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层数、造价等);
3.5. 企业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应已在闽设立分支机构(应提供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登记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3.6.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7.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 12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2层)提供介绍信原件以有记名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400元,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以电汇或银行转账(需由投标人企业基本户转出)、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80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1月18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2层);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及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3、14.5,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940.1184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fjggzyjy.cn/)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农林大学 ;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邮编:350002
电话:0591-83746975
联系人:陈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西洪路363号四、五楼,
邮编:350001;
电话: 0591-83702826
传真:0591-83768486 ;
联系人:李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五四支行;
账户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591903084510501
用 途:海峡联合学院和海峡联合研究院建设项目(二期)勘察设计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注:投标单位在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注明“海峡联合学院和海峡联合研究院建设项目(二期)勘察设计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2层。
监督部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242号
信息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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