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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勘察设计)

  • 发布时间:2017-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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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福建  闽侯县 工程类别 建筑设计
工程规模 3950   平方米 工程投资 1361.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7-12-12
详细介绍 白沙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勘察设计)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闽侯房建招2017122
1.招标条件
闽侯县白沙初级中学的编号为闽侯房建招2017122的白沙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勘察设计)已由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侯发改审批【2017】18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闽侯县白沙初级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白沙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闽侯县白沙镇;
2.3.工程建设规模:在旧教学楼原址上新建一座五层教学楼,总建筑面积约3950平方米;
2.4.投资总额:人民币136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1262万元(包括主体建设工程费用1165万元,室外景观及附属工程费用97万元)
2.5.招标类型: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等。
2.6.2内容:岩土工程勘察、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人防工程和环境工程、基坑支护、绿化景观工程等专业工程。
2.7. 勘察、设计周期要求:
(1)方案设计优化阶段: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历天内完成优化设计,并配合招标人使方案设计通过有关部门审批;
(2)初步设计阶段:建筑方案设计批准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配合招标人使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通过有关部门审批;
(3)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配合招标人使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4)勘察阶段:总平面图通过审批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供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并能满足设计阶段的需要;
(5)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算起,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止(含单体备案配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行业(或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且为本单位员工;拟派项目岩土勘察专业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
3.3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4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根据闽建设【2011】7号文相关规定,非福建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在福建省应具备与其资质等级相配套的土工试验室(或合作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并已按闽建设【2011】7号文规定办理完登记备案且能够提供有效的备案证明;勘察单位和与其签定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及拟派的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均未被限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6日至2017年12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售标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及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②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或③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④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仟元(¥7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9日上午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采用身份识别仪核验其身份,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1262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37.8520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本款不适用于本项目)。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白沙初级中学;
地  址:福州市闽侯县白沙镇花云村134号,邮编: 350100;
电  话:13609588423,传真: /  ;
联系人: 李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榕城广场5号楼3层,邮编:350028;
电话:0591-87601739,87605950-8827
传真: 0591-87623982  
联系人: 林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    号:1516014210000041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福州闽侯支行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闽侯房建招2017122 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电      话:0591-22063699
地      址:闽侯县城新区九号路与江滨路交叉处--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监督部门名称: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0591- 22068363   

信息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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