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李沧运检营销用房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7/12/6
项目名称: 李沧运检营销用房项目(设计)
工程地点: 李沧区永定路41号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100%
招标工程类型: 设计 工程类别: Ⅲ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2520万元 工程造价: 1960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4500平方米
计划文号: /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 2017-370213-44-03-000002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370213201712010101
建设单位: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青岛供电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邹经理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2952184
招标单位: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青岛供电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邹经理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2952184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滕安、黄妍妮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85063327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青岛供电公司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青房地权市字第201393793号 招标代理资格: 甲级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该项目总占地7920平方米,新建生产用房约4500平方米。
2、招标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服务。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具有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设计合同额50万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项目。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十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654、传真:0532-85916654、邮箱:0532-85916654@qingdao.gov.cn、通信地址: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信息来源: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http://www.sdz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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