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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子矶新城燕春路(栖霞大道-寅春路段)建设工程

  • 发布时间:2017-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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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江苏  南京市 工程类别 市政&公路
工程规模 808   米 工程投资 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7-12-12
详细介绍 燕子矶新城燕春路(栖霞大道-寅春路段)建设工程

南京市燕子矶片区整治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建设项目燕子矶新城燕春路(栖霞大道-寅春路段)建设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栖住建字【2017】163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标段名称:设计
2、工程地点:南起栖霞大道(纬一路),北至寅春路
3、设计周期:签订设计合同之日起,初步设计:可研批复后二十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二十日历天。
4、设计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工程最高限价:79.4488万元
6、招标内容及范围:(1)本道路设计范围南起栖霞大道(纬一路),北至寅春路,设计内容包含综合管线的规划设计、道路、箱涵、绿化、排水、路灯及交通配套设施的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等。
(2)服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报批、施工图的报审、设计概预算编制。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等服务工作。
7、建设规模:南起栖霞大道(纬一路),北至寅春路,全长808.88米,红线宽24米,为城市支路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9、投标费用: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三、投标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道路专业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1、投标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址: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浦口大道1号新城总部大厦B座517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年12月5日-2017年12月12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4、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条件:
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核查)。
2、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原件核查)。
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道路专业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核查)。
4、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原件)。
6、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原件)。
7、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7年6月-2017年11月)投标申请人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在“澄清答疑”环节中向招标人提出具体情况,招标人在“澄清答疑”环节中给予明确答复,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核查)。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注:资格审查时要求提供原件核查或备查的证件、资料,必须同时提供相应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审查结束后原件退回(承诺书原件除外),复印件不予退还;公证件、彩色扫描件均不视同原件。
六、本工程评标方法为:综合评估法。
备注:
1.评标办法所涉及的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及原件核查,无原件或原件不全均不得分,公证件、彩色扫描件均不视为原件。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招标人将对业绩的真实性及相关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如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投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七、其它说明:
1、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会现场并递交身份证原件,唱标时当场核对上述原件,如无人员到场或无法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的,将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3、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本标段采用设计大纲评分点暗标评审。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分点分别编辑。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设计大纲”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5、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需同时递交两份电子格式投标文件(U盘或者光盘)。
7、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库手续,否则可能将会影响投标。有关投标详细操作问题可咨询交易中心网络管理中心(68505877、68505828)。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燕子矶片区整治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京市燕子矶
邮编: 210000
联系人:钱工
招标代理: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浦口大道1号新城总部大厦B座517室
邮编:210000
联系人:赵工
电话:025-83286860
 
信息来源: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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