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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昌县仁寿镇水西新村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7-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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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福建  顺昌县 工程类别 监理&项目管理总承包
工程规模 0    工程投资 50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7-12-28
详细介绍 顺昌县仁寿镇水西新村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昌县仁寿镇水西新村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总承包项目已由顺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顺发改审批〔2017〕8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顺昌县仁寿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顺昌县仁寿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顺昌县仁寿镇水西新村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总承包项目。
2.2建设地点:顺昌县仁寿镇水西新村。
2.3建设规模:
2.3.1本项目工程投资估算约人民币500万元(其中本项目建安费约500万元)。
2.3.2本项目建设规模占地约45亩,四至以用地红线为准。
2.4计划工期:
2.4.1顺昌县仁寿镇水西新村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总承包项目工期5个月。其中:
①工程设计时间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初步设计(含地质勘察,并由资质部门出具地质勘查报告)并报送审批部门审查的工作,在通过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后2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施工图设计并报送图审机构审查的工作。
②工程施工要求:工程施工起始时间以项目用地现场具备开工条件并经项目业主(或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的次日起开始。工期为 4 个月竣工并投入使用。
2.5招标范围:顺昌县仁寿镇水西新村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设计(含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具体内容如下:
2.5.1设计范围为顺昌县仁寿镇水西新村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设计工作(含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须经发改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需经业主指定的图审机构审查通过。
2.5.2施工范围为顺昌县仁寿镇水西新村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图纸所载明的室外附属配套工程(景观、绿化、排水)及市政公用工程(道路、各种管道)等专业的施工(即施工图范围内的各项建安工程,含电力工程)及前期场地“三通一平”工作。
2.5.3工程总承包单位必须负责与专业工程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部门竣工验收及档案资料备案归档。
2.5.4为推进顺昌县仁寿镇水西新村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本次招标以整体项目打包进行EPC总承包模式招标,具体实施按项目推进情况,分期分地块实施,发包人牵头负责征地、拆迁工作及相应审批手续,为了加快前期工作推进,EPC总承包方需派专业人员协助完成相关项目报建手续并无条件配合业主完成征地、拆迁工作;EPC总承包方按已完成征地、拆迁工作的地块办理开工前的相应手续后(如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进行实施,发包人不承担由于拆迁、征地工作所引起的工期延误或工程项目规模变化可能给承包人带来的经济效益风险,承包人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发包人不予理赔。
2.5.5工程款的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完竣工结算审计后,发包人在三年内付清承包人的设计费和施工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 项目业绩:无  ;
3.3投标人拟派人员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并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在投标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
3.3.2投标人拟派本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3.3.3投标人拟派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作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为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最多允许为2个组成(由设计方、施工方二方组成);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
3.6投标人牵头人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福建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开展工程建设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福建省省外建筑业企业须提供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www.fjjs.gov.cn)”→“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中的查询网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网页至少须包含“企业基本情况”网页。并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的规定及时自行维护监管平台中的相关信息,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7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违反《顺政办〔2012〕159号》文件规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加投标。
3.9根据闽检会〔2004〕10号文“禁止或限制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的要求,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按规定向顺昌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中标人若有行贿犯罪记录时,将按取消中标人资格处理。
3.10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11 投标人信誉承诺。根据最高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的单位(含联合体)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均不是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公告的“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如果是“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将被取消投标人资格或中标人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暂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南发改法规〔2017〕1号)。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12 月 7日09时00分至2017 年 12 月 29 日15时00分,登录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pggzy.gov.cn/sc/)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证书采取无记名方式从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或通过网站公告中获取,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顺昌版)打开。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银行在顺昌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4.4.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NPTF格式)(光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投标人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由于系统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解密及导入评标系统的,将启用该投标人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进行评标,请投标人在递交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前认
真检查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的完整性。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为准,评委会评审时以该投标人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光盘)里面的内容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2017年12月28日下午17:00分之前(北京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按“投标须知”规定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注明“顺昌县仁寿镇水西新村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总承包项目(或FJHLSC-2017295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未按“投标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2月29日下午15时0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交易平台咨询。联系电话:0512-58173200、400-850-3300、0599-8317118。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7.3、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该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及原件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到,并提交一份“.nNPTF” 格式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备用投标文件应刻录到光盘或者存放到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招标人可不予接受。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有关人员进行身份证件识别和摄像留存,并做记录;应到位而未到位或弄虚作假的依招标投标法律论处。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5、尚未办理顺昌县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数字证书及投标人电子信息库入库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及时办理,具体程序详见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pggzy.gov.cn/sc/)上发布。
8.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日在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发布的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纪要、修改及补充通知(如有),发布的相关信息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8.3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顺昌县仁寿镇人民政府
地  址:顺昌县仁寿镇
电  话: 余先生  
联系人:  1803977100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顺昌中山中路2号医药公司二楼
电话:0599-7838188、13860063051
联系人: 陈女士
投标保证金账号:
账户名称: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顺昌支行
账    号:3500 1677 1070 5250 6552-0066
( 提醒:投标人需严格按照招标公告中指定的保证金主账号加虚拟子账号尾数进行缴纳,款项汇入主账号而非完整的项目保证金虚拟账号时,保证金缴纳情况无法验证。此类由于投标人个人原因导致的保证金无法识别问题,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顺昌县交通大厦十楼会议室
电        话:0599-7851816
友情提示:
①于电子标书制作请登陆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顺昌版)软件安装包及相应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2-58173200、400-850-3300, 0599-8317118。
②如果未办理CA证书的企业请尽快办理,办理方式请查看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的“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办理、激活事项的通知”,如果已办理证书,请检查数字证书是否可用。
③开标日当天,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均要到前台(解密机)输入各自数字证书的密码,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记住数字证书密码。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代理在进行最终解密及导入投标文件。
④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还应提供一份“.nNPT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否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投标资料。
部门名称:顺昌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电    话:0599-7850886
   
信息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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